关于诉全域纵横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的应诉和开庭...
关于诉全域纵横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的应诉和开庭...
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3〕164号
全域纵横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申请人FENG KELI诉第一被申请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全域纵横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第二被申请人全域纵横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勇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第二被申请人送达应诉和开庭、延期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FENG KELI为本案的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见公告后可联系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劳动人事争议申请书》。
二、2023年10月7日前,全域纵横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三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本庭定于2023年10月11日上午9时00分开庭审理本案,全域纵横文旅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二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案按相关规定应在受理之日起45天内结案,现因案情复杂,故需要延期结案,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五条关于延期结案的相关规定,本庭决定将本案延期十五天审结。
五、本公告自张贴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3年8月22日
附注:
1、本庭地址:东城大道571号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联系电话:0769-********。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邓德锋,书记员:钱子玲。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FENG KELI;
(2)被申请人:全域纵横文旅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车公庙工业区天展大厦F2.6栋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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