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大楼安防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大楼安防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建筑安装>>电子工程安装>>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大楼安防监控系统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大楼安防监控系统项目

2.项目编号:****-********0865

二、项目内容

大楼安防监控系统改造,采购预算4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2、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职硬件工程师(电子、计算机、自动化等相关专业)一名并提供硬件工程师资质证书。

3、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职软件工程师(软件专业)一名并提供软件工程师资质证书。

4、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一名并提供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5、要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谈判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有效的磋商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如受权人参加磋商会,须提供有效的谈判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受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谈判会。

6、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真诚谈判承诺书”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7、磋商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说明。

8、磋商供应商如为代理商的,须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主要投标设备硬盘录像机,网络摄像机,智能球型摄像机,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省级)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主要产品硬盘录像机,网络摄像机,智能球型摄像机,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省级)的检测报告。

10、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2015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2015年1月至6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1、磋商供应商须提供2015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2、磋商供应商应提供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3、磋商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设备均须为全新原装正品,并在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范围,则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须做出书面承诺)。

14、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四、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时间: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4日,每日9:00至16:00时;

2.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405室);

3.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文件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4.磋商采购文件的售价:磋商采购文件售价400元,邮购须加100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0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六楼603会议室

3.磋商时间:2015年12月10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六楼603会议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女士、俞女士

2.联系电话:***-********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采购人地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产业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先生 ***-********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300060

电子邮箱:tmetb09@163.com

开户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紫金山路支行

银行帐号:****************07426

九、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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