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金塔县大庄子镇头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生物质颗粒秸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3年第一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金塔县大庄子镇头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生物质颗粒秸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第一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金塔县大庄子镇头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生物质颗粒(秸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农业和林业机械/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工程/建筑物施工/生产用房施工/其他生产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 金塔县大庄子镇头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行政区域 金塔县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16: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甘肃大任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9月0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甘肃大任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 ¥7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满强
项目联系电话 199*****355
采购单位 金塔县大庄子镇头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单位地址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大庄子镇头墩村村委会驻地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金付兵 联系电话:150*****644
代理机构名称 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1号大明步行街3号楼西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满强 联系电话:199*****355

项目概况

2023年第一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金塔县大庄子镇头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生物质颗粒(秸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DR〔2023〕044号

项目名称:2023年第一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金塔县大庄子镇头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生物质颗粒(秸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包:大庄子镇头墩村生物质颗粒加工建设;(预算金额:小写:¥******.00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玖仟元整。)

二包:金塔县生物质生产线设备采购;(预算金额:小写:¥******.00元 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材料: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须包含采购内容);

2.提供2022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近期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年成立的企业提供健全的会计报表);

3.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4月-6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及零申报的企业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4.提供2023年第二季度(4月-6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截至开标日前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无重大违法行为的声明书;

(二)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提供截图);

(三)其他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至 2023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现场免费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大任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甘肃大任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塔县大庄子镇头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大庄子镇头墩村村委会驻地        

联系方式:金付兵 联系电话:150*****6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1号大明步行街3号楼西3楼            

联系方式:王满强 联系电话:199*****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满强

电 话:  199*****3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秸秆综合利用 生物质颗粒 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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