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城仪式及方城文化生活节系列活动)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礼城仪式及方城文化生活节系列活动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礼城仪式及方城文化生活节系列活动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9,5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 项目名称:礼城仪式及方城文化生活节系列活动
2. 项目背景:
根据沈河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沈阳方城整体提升亮相及国庆假期期间文旅商品牌活动计划,拟定于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6日举办方城礼城仪式、方城文化生活节等系列活动,全面展示沈阳方城综合保护利用阶段性成果,向国内外游客和嘉宾展现沈阳方城的新风貌、新气象,并以这种特殊的方式,向祖国74周年华诞献礼。
为全力推动方城文商旅产业提能升级,打造具有特色的方城数字化旅游、夜游经济、元宇宙文旅创新,以方城全面振兴带动全域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沈河新实践开好局、起好步。
★3.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其中方城礼城仪式活动为2023年9月28日,方城文化生活节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6日。
★4. 活动开展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6日。
★二、活动地点:沈阳方城区域内
三、服务内容
1.《礼城仪式及方城文化生活节系列活动》的创意策划与制作执行,包含导演团队服务、攥稿、策划及编导、服装道具、演员组织、舞美、灯光、视频、音响设计、方城文化生活节场策划、执行等工作。
2.《礼城仪式及方城文化生活节系列活动》的现场提供完整的舞美(舞美装置需要在工厂搭建验收后再运至现场安装)、灯光、音响、大屏及其他硬件设备运输、安装、施工技术指导配合、效果调试、大联动效果调试工作、方城文化生活节场景搭建、招商、运营(投标人负责招商、运营,方城文化生活节收益归采购方所有)等相关服务全套体系工作。
3.方城礼城仪式活动须在城市中心广场和沈阳路中段设计部分装置,除礼城仪式需要外,需考虑长期使用,更好的呈现方城文化、激活方城公共空间价值。
4.活动中所展示的音频、视频内容设计制作(不少于30分钟)工作。
5.最终呈现的作品要求扣紧主题,凸显活动风格,符合时代精神,极具个性与辨识度,被市场所接纳。
四、需提交的材料:
1.投标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
(1)成立沈阳方城礼城仪式活动暨方城文化生活节启动仪式项目小组,对本项目履约地点范围内现状进行充分的勘察和调研,完成本次礼城仪式活动。
(2)沈阳方城礼城仪式活动暨方城文化生活节等系列活动视觉创意构思、活动路线及分篇章节点构思,效果图及参考图示例。
(3)主创人员介绍。
(4)人员结构图。
(5)项目进度时间线管理表。
(6)服务内容承诺书。
五、需提供LED、灯光、音响等设备相关数量及参数。
六、服务地点说明图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其中沈阳方城礼城仪式活动为2023年9月28日,方城文化生活节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6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2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4号楼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具有操作权限的数字证书以及可进行解密操作的计算机,并按要求对网上投标报价进行报价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PDF格式,并且具有目录标签。
3、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做好记录存档。
4、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古城复兴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路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邮箱地址: lnznxmgl@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羽、张晓明、陈辰、甘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