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抗洪救灾物资储备库物业服务采购邀请公告

南宁市抗洪救灾物资储备库物业服务采购邀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宁市抗洪救灾物资储备库物业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620*****27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晶 *******

报价起止时间:2023-08-22 18:12 - 2023-08-25 18:12

采购单位:南宁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物业管理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物业管理服务; 参数要求:核心参数要求 一、物业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327号 2、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1.办公楼:工程总建筑面积约976平方米,办公室23间、会议室2个、公共洗手间2间。2.仓库:1#、2#是重型仓库,面积1620平方米;3#、4#仓库是普通仓库,建筑面积约6500平米。 3、主要配套设施、设备:消防系统,配电房,太阳能供热系统、门禁系统,化粪池、给排水系统等。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日常维护和管理 负责建筑本体(楼盖、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门厅等)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保证各建筑物均处于良好状态,发现损坏及时组织维修部门维修。维护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1、负责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管道、落水管、照明、配电系统,机电设备、抽排风系统、中央空调、电梯、消防设备、安防监控设施等)的清洁、管理、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均处于良好状态,出现故障及时排除。 2、负责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排水道、泵房、车棚、停车场、大院电动门等。 3、确保办公楼及大院内休闲设施、雕塑小品保持完好;路面平整、畅通、井盖无丢失;负责路灯和办公区灯管、灯泡的更换、维修,负责卫生间龙头、冲水阀、排水管、排气扇等设施的维修、更换; 4、保证办公楼及大院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运行正常,处于完好状态,水电供应正常;急修10分钟内到达现场,出现故障12小时内排除; 5、电梯、中央空调、变压设备、加压设备、消防设备、安防监控设备的维保及防雷检测、建筑外墙清洗等工作由采购人另行聘请专业单位负责,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单位做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联系专业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

次要参数要求:
1次 ******.00 -

买家留言:必须符合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否则视为无效

附件: 南宁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需求一览表.docx

响应附件要求:1、供应商须在政采云系统内报价的同时上传投标文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1)企业简介;2)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3)服务机构设置以及拟派驻服务人员名单及资料;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在截标前三年内政府采购无不良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6)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测算;
7)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备注:
1、如只在系统内报价,不提供响应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我单位以无效投标处理。
2、响应投标文件须打印纸质文件盖公章(并盖骑缝章),然后扫描为PDF文件再上传。如文件内文字、图片、表格等模糊不清,被认定为内容无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3、如依照要求提供了响应投标文件,认定为有效投标并中标了的供应商不在限期内与我单位签订合同并履约的,我单位以虚假应标报财政局处理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西乡塘区 衡阳街道 衡秀里13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1、供应商须在政采云系统内报价的同时上传投标文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1)企业简介;2)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3)服务机构设置以及拟派驻服务人员名单及资料;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在截标前三年内政府采购无不良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6)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测算; 7)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备注: 1、如只在系统内报价,不提供响应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我单位以无效投标处理。 2、响应投标文件须打印纸质文件盖公章(并盖骑缝章),然后扫描为PDF文件再上传。如文件内文字、图片、表格等模糊不清,被认定为内容无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3、如依照要求提供了响应投标文件,认定为有效投标并中标了的供应商不在限期内与我单位签订合同并履约的,我单位以虚假应标报财政局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服务 救灾物资 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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