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城地区乌苏市将军果勒沟查干拜兴西村段至苏里更村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由塔城地区水利局、财政局以塔地水发〔2023]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50.0%地方自筹50.0%,招标人为乌苏市水资源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工程位于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境内
2.项目规模:将军果勒沟位于乌苏境内,发源于天山北坡中段,河流全长61km,流域面积452km2。流经西大沟镇、甘河子镇,自然状态下汇入艾勒其果勒沟。工程位于将军果勒沟中下游。设计洪水标准确定为1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总投资约2548.66万元。现已完成初步设计批复,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9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5月31日。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 塔城地区乌苏市将军果勒沟查干拜兴西村段至苏里更村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256 | 2390.64 | 包括乌苏市将军果勒沟查干拜兴西村段至苏里更村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含设计变更、概预算、现场设代、后续服务等);工程采购、工程施工(包含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专项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试运行、验收、移交等完成本项目必须完成的一切工作。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建设施工任务方须满足此要求),具有水利工程EPC业绩或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或项目管理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2.1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行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牵头方单位人员;2.2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行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是自治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查询的唯一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在现场监督人的监督下查询。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3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xjtc.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乌苏市水资源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分公司 |
地 址: | 乌苏市水林综合楼长江路198号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301室 |
邮 编: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张子龙 | 联 系 人: | 胡腾飞、吴旺焱 |
电 话: | 177*****586 | 电 话: | 0991-******* |
传 真: | | 传 真: | 0991-*******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