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梅河口、辽源地区60MW户用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吉林分公司梅河口、辽源地区60MW户用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预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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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华能吉林分公司梅河口辽源地区60MW户用光伏发电项目EPC工
程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8-3-29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华能吉林分公司梅河口辽源地区 60MW 户用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预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本
工程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待取得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和项目备案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上述建
设条件,或因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不对招投
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
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
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梅河口辽源地区 。
2.2 规模:本工程分梅河口地区安装容量 30MWp,辽源地区安装容量 30MWp,
总装机容量 60MWp
2.3 标段划分:1 个标段,梅河口辽源地区 60MW 户用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
包预招标标段。
2.4 施工地点:吉林省梅河口辽源地区。
2.5 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 360 天之内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2.6.1 依据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勘察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并报建设单
位审核负责屋顶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负责协
助建设单位与相关方沟通协调相关协议签订。初步设计审查按华能集团公司推荐由华
能清能院审查,费用包含在 EPC 总价范围内。
2.6.2 负责获取光资源数据,和周边电力配套设施数据,并开展组件布置设计基
础设计,防水设计等,原则上按照最优角度和最大发电量设计。按照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
2.6.3 光伏电站的设备采购及施工含房屋换瓦如有建筑安装调试及
并网验收竣工验收等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等。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全权负责协调农户屋顶确户工作,包括与建筑物业主方的协调,负责与安装光
伏用户签订合作运营协议,项目备案电网接入申请及批复并网验收,并由中标方承
担相关手续费用不含此类协议内约定的运营期费用中标方配合购售电合同电费
结算协议银行系统支付办理及各户授权协议签订等手续办理
B. 设备及材料采购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光伏组件组串式逆变器支架
并网箱电缆光缆电缆槽盒接地扁钢含接地极等彩钢瓦标识标牌符合
华能集团 VI 标识设计要求屋面防水加固材料等工程配套设备设施及其相关材料。
需提供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等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需满足并符合电网公司对
项目接入的各项要求
C. 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有屋顶障碍物清除光伏发电系统基础施工
及安装接地截排水挡护屋顶防水处理彩钢瓦施工等相关工作,以及所有需要
进行配套的工作。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通讯等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工程
的临建设施用地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予以协助。
D. 负责光伏组件系统监测 APP 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每户
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故障检测运维派单
拓展手机 APP 等功能。数据采集单元通信或数据集中如产生费用如运营商电网
等网络流量费用数据平台接口费用等,上述费用承担 5 年,由投标人负责支付
E. 负责项目前期设备施工调试及验收等一切项目资料收集归档,并按照华
能集团档案管理要求完成项目全过程档案的移交等。 完成项目并网验收档案验收
竣工验收等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7 其他要求:
1签署不少于 50 户确户文件每户容量原则上不低于 7.63kW,并将此部分
确户文件作为技术标附件,需提供确户文件一览表
2投标人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60 天内取得不低于 10MW 的确户文件,300
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容量农户确户工作并签订合作协议。11 月 30 日前确户 50%及以上,
自确户 50%以上当日起支付方式按照 1MW 进行结算。
3中标人需保证承租的农户屋顶及庭院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未出售出租给
第三人未设置抵押等第三方权利且未与任何第三人签订任何有损发包人使用权或任何
影响发包人正常经营的协议。保证发包人合法使用农户屋顶及庭院,且庭院为可以建设
光伏项目的土地类型,因农户屋顶及庭院出现问题影响发包人开发建设及运营户用光伏
项目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招标人承担组件占用房屋租金,与房屋所有者签订的协议中的单块组件租金
价格:前五年租地费用按不超过 60 元/块,其余年不超过 40 元/块收取租金租期 25
年,租金不得超过该标准,超出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除监理服务第三方检测造价咨询性能
测试设备监造如房屋安全检测如有之外的项目前期至投产发电并网手续
相关工作竣工前的手续办理工程竣工验收为止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招标风险告知:
本项目招标暂估并网容量 60MWp,执行量以现场实际确户容量为准,按照直流侧
并网规模据实结算。
本项目待取得华能集团投资决策和项目备案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上述
建设条件,或因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不对招
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
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
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
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同时具备水
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
少 3 份 5MW 及以上光伏工程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至少
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8 月 22 日 9:00 时起至 2023 年 8 月 27 日 17:00 时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
//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
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
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
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 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9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
//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 年 9 月 11 日 9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
//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
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
责。
7.2 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
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 2 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 APP 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
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
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 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 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 证书,
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 办理 CA 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
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
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 CA 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
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 APP 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
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
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
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
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 2 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400-010-1086。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星火路 399 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431-********
电子邮件:vip.wuzhijun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 10 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400-010-1086 转 8326
邮箱: hnzbcdkm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EPC工程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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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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