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鲜库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鲜库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鲜库改造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柯坪县晨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3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pxgyqy 2023-015
项目名称:保鲜库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陆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85元(伍拾玖万玖仟玖佰叁拾柒元捌角伍分)
采购需求:保鲜库改造提升(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财库〔2014〕68号文件的通知》;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近三个月完税证明;(4)提供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5)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纳明细(盖有社保部门印章);(6)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受过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企业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并携带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打印时间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7)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22日至2023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柯坪县晨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线下获取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1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 柯小驼农业发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投标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8月31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柯小驼农业发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柯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1)具有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近三个月完税证明;(4)提供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5)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缴纳明细(盖有社保部门印章);(6)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受过处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企业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并携带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打印时间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柯小驼农业发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158*****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柯坪县晨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杏园小区4-10门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浚
电 话:13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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