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处置招标公告
污泥处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JLSH-*******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污泥处置,处置量5000吨。 炼油、化工废水处理污泥处置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具有下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申请投标:(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且经营范围包括招标范围中的危险废物、 还需具有《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环评批复》、《安全许可证》、《消防许可证》、《化学危险品运输许可资质》;(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2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的规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成为正式投标人。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5-11-27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5-12-03 16:30:00.0 | |||||||||||||||||||||||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或国外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及《投标人银行信息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财务专用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按照《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购买登记表》要求填好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提供。所有上述表单、证明和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后,请在发售期内及时领购招标文件和免费领取《招标服务承诺书》。2.招标文件每套售800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电汇,且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JLSH-2015-FW-0028污泥处置招标文件”。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12-21 13:30:00.0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12月21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方式为现场送达。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在附言中注明“JLSH-2015-FW-0028污泥处置投标保证金”)。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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