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辆装备器材(第二次)招标公告
消防车辆装备器材(第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采购人批准,现就拉萨市消防支队处置燃气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所需消防车辆装备器材采购项目流标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拉萨市消防支队处置燃气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所需消防车辆装备器材采购(第二次)
招标编号:GXTC-*******
采购人名称: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外经贸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拉萨市消防支队处置燃气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所需消防车辆装备器材采购,
第一包:8吨水罐泡沫消防车、26吨水罐车采购;
第三包:泵浦消防车采购
第七包:强光照明车、化学洗消车、运兵车、水上救援运输车(改装)、油料保障车、搜救犬车(改装)、地震救援车(改装)等采购;
第九包:举高喷射/破拆(双臂)消防车采购;
第十包:地震救援器材(随地震救援车)采购;
第十三包:通讯指挥车、集群车载台采购;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为保证及时供货及产品质量,投标人可以就以上包中的任意一包或几包进行报名,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包中排名第一,则只能中金额最大的一个包,其余一包或几包的中标人由排名其次的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7日-2015年12月3日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8时(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本次招标文件可通过www.lsggzy.cn网站或现场到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种方式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5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日上午10:00时整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1日上午10:00时整
投标、开标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说明事项:现场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和与本项目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联系人:杨超
联系方式:****-*******
传真:****-*******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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