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西藏自治区林业厅拟对“西藏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藏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项目
二、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林业厅
三、采购内容:西藏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
四、采购形式: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申请理由:
一、单一来源采购有利于植物二调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一)根据国家林业局批复的《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西藏自治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以下简称:区林规院)为西藏自治区技术负责单位,负责制定实施细则、汇总全区调查成果、编写全区总报告、建立和维护全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信息数据库、绘制全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分布图、牵头组织自治区级调查队伍等。
(二)区林规院作为我区唯一具有林业甲级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建院以来一直承担着我区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等调查监测与评价任务,拥有丰富的高海拔地区工作经验和民族语言优势,熟悉我区林业资源情况,掌握着我区林业本底资源相关技术资料。
(三)西藏林业资源调查工作具有海拔高、环境恶劣、语言障碍、局部敏感地区等各方面特殊性,如果以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来实施此项工作,难以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和最终质量,也不利于我区掌握自身的林业资源本底数据。
因此,为明确责任,尽快开展我区植物二调工作,确保按时保质的向国家提交最终成果,同时从掌握我区林业本底数据,保障我区林业生态建设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可靠性,培养本底林业技术队伍等方面考虑,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林规院总体承担。
二、单一来源采购有利于接受我区相关部门监管
植物二调工作必须借助高精度地形图等基础地理数据,同时调查成果涉及我区林业本底数据。区林规院是我区林业资源调查监测、规划设计的最主要技术支撑单位,掌握有我区基础地理数据及相关技术资料,并接受区保密局和测绘局的监管。因此,如通过单一来源采购委托区林规院承担该项目,将有利于维护国家基础地理数据安全;有利于确实掌握我区林业本底数据。
三、公开招投标采购方式将增加购置地形图等费用
前期编制植物二调工作方案时,我厅根据以往林业调查监测工作开展方式,将去林规院列为唯一供应商,在资金测算中扣减了区林规院已有的地形图、卫星影像图、专业设备、省际交通等费用约300万元。同时,在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的相关批复(藏财农指(专)字【2014】71号)中也未包含以上经费。因此,如采用公开招投标采购方式,将需要额外增加这部分费用。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西藏自治区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74号
七、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由于西藏林业工作调查具有极强的高原山地特点,海拔高、自然条件艰苦,需要具有丰富的高原工作经验才能保证植物二调工作的顺利开展。而区林规院作为我区唯一具有林业甲级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机构,具有非常丰富的西藏野外工作经验,曾承担过西藏森林、湿地、野生植物资源调整等大项目,完全具备独立完成植物二调工作的能力,因此建议本项目“西藏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运作,由区林规院承担完成。
项目论证专家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