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无人机云物理探测与人工影响天气租用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大型无人机云物理探测与人工影响天气租用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大型无人机云物理探测与人工影响天气租用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于2023年8月19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论证,现将有关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二、项目名称:大型无人机云物理探测与人工影响天气租用项目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费:500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告内容及论证意见有意见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单位: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128小区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51-*******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08室

联系人:朱嘉宁、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

联系电话:0351-******


项目名称

大型无人机云物理探测与人工影响天气租用项目

采购人

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采购项目内容

租用飞机为高性能大型无人机(机长:>10米,翼展≥20米,机高≥3米),飞行高度超过8千米,飞行速度达每小时300千米,可实现15小时以上的持续任务续航,具备人工增雨作业能力和需具备防除冰能力,并保证绝对安全可靠;无人机须具备焰条、焰弹等催化作业播撒设备,焰条单次装载不少于24枚焰条;同时无人机须搭载云物理机载探测系统,可精准观测云粒子、降水粒子等相关微物理参数,保证数据真实可用;须提供1套地面站设备,包括地面指挥控制系统;提供无人机轨迹、探测实时数据分析、作业指挥决策的无人机综合业务系统等,并提供年度无人机效果评估报告。

预算金额

500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论证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定;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职称

联系电话

单位

李培仁

正高级工程师

138*****828

山西省气象学会

李军霞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138*****624

中国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郝孝智

高级工程师

191*****958

山西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

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经过专家讨论认定:

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了国家的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落实了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采购需求中需实现的功能目标的设定满足项目技术、服务以及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实施时间和地点明确,采购需求中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以及合同性条款清晰明确。

标签: 人工影响天气 大型无人机 物理探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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