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单位集群通信设施建设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北京市某单位集群通信设施建设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某单位集群通信设施建设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某单位集群通信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北京市某单位集群通信设施建设

具体内容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携带证明材料现地对接

836万元

2024年3月底前交付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

准;

2.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操作方式:通过本网站首页轮播图下方“集中采购-采购意向”栏目查询本项目公告,点击公告页面最下方“采购意向反馈”按钮,填写公司信息及参与意向)

四、反馈方式

请符合商务技术要求的供应商,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原件或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二级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以上材料均加盖本单位公章)等证明材料,除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二级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外(现地对接时携带),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在公告期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qq.com。经资格审核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我们将以电话形式明确,并告知对接地点。

通过资格审核的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递交我单位。(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10-********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

附 件:1.技术商务要求

2.意见建议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北京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集群通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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