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团体标准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团体标准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团体标准制作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行政区域 银川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22:2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8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贸易巷伊源大厦11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9月0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贸易巷伊源大厦11楼
预算金额 ¥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毛文婕
项目联系电话 182*****811
采购单位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采购单位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6号国际贸易中心C座1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毛文婕 182*****81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江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北塔美居2号楼10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 138*****437

项目概况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团体标准制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领取或发送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R23-038CG/A

项目名称: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团体标准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团体标准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R23-038CG/A

项目名称: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团体标准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详见须知前附表及第四章采购需求和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服务合同实际履行期限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2]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托人身份证;

(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江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qq.com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贸易巷伊源大厦11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贸易巷伊源大厦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6号国际贸易中心C座14楼

联系方式:182*****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江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北塔美居2号楼1016室

联系方式:王工

电话:138*****43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毛文婕

电话:182*****811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电话:138*****437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适用本条(按10%扣除);(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2]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托人身份证;(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开标当日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为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3日 至 2023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领取或发送电子邮件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贸易巷伊源大厦11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贸易巷伊源大厦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6号国际贸易中心C座14楼        

联系方式:毛文婕 182*****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江融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北塔美居2号楼1016室            

联系方式:王工 138*****4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文婕

电 话:  182*****8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团体标准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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