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新型智能建筑工业化产业科创园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汉中市新型智能建筑工业化产业科创园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汉中市新型智能建筑工业化产业科创园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已由汉中市汉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区发改工贸【2023】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专项债和自筹,招标人为汉中市汉台区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汉台区龙江街道办事处张码头村;

2.2 工程规模: 一期项目净用地面积*****平方米(约合88.0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包含企业办公用房6185平方米,智能制造研发中心用房5765平方米,物联展示中心用房5765平方米,配套生活服务用房6307平方米,环保混凝土拌合楼8477平方米,动力中心用房2640平方米(含1320平方米地下建筑),以及相应的基础设施工程。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元);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汉中市新型智能建筑工业化产业科创园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标段编号: E610*****416hay52s8q001;标段类型: EPC
标段名称: 汉中市新型智能建筑工业化产业科创园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标段;标段编号: E610*****416hay52s8q002;标段类型: 监理;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汉中市新型智能建筑工业化产业科创园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标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
标段名称: 汉中市新型智能建筑工业化产业科创园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的实施、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内容,包括施工阶段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汉中市新型智能建筑工业化产业科创园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段名称:汉中市新型智能建筑工业化产业科创园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监理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标段名称:汉中市新型智能建筑工业化产业科创园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标段名称:汉中市新型智能建筑工业化产业科创园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5 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3年 08 月 23 日00时00分至2023年 08 月 28 日00时00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23年 08 月 23 日00时00分至2023年 08 月 28 日00时00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汉中市新型智能建筑工业化产业科创园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标段;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标段名称:汉中市新型智能建筑工业化产业科创园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标段;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09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团结街298号金格大厦)一楼大厅。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及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并且完善,否则后果自负。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规定使用专用工具软件编制(专用工具软件版本号(7.8.2007.2510)编制),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sxys 格式),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中市汉台区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916-*******

招标代理机构: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9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智能建筑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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