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关于公务用车询价采购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公务用车采购”进行公开询价。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拱墅政采集-2015-68034

2、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

3、采购内容: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辆)

预算(万)

公务用车

7

84

公务用车

5

60

专业用车

1

35.08

专业用车

2

30

专业用车

1

15

专业用车

2

24

具体包括:设备供货,相关的技术培训,用户单位负责组织验收等,并提供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服务。本次采购共6个标项,应标人可以就上述项目的一个直至全部标项进行应标,同一标项不得拆标。详见《2015年拱墅区政府采购函》。

4、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相应产品的经销资质、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设有应标货物的维修中心。

5、下载《拱墅区政府采购函》时间: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8日下午17时止。

6、下载《拱墅区政府采购函》地址:“杭州拱墅”门户网站政府采购专区(http://www.gongshu.gov.cn/或在本公告附件中)。

7、投递《拱墅区政府采购函》时必须提供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标产品的经销资质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8、《拱墅区政府采购函》投递截止时间与地点:2015年12月9日上午11时整,地点:拱墅区北城街55号1号楼4楼窗口(拱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联系方式:

拱墅区公安局,联系人:王剑:联系电话:********

拱墅区法院,联系人:施卫民:联系电话:********

拱墅区检察院,联系人:汪红卫:联系电话:********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陈卫明,联系电话:********

杭州市拱墅区市政园林管理所,联系人:邵亿,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拱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李蕾蕾,联系电话:********


杭州市拱墅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