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郎庙一期、二期EPC建设工程五号地块1~10#号楼混凝土工程招标公告

二郎庙一期、二期EPC建设工程五号地块1~10#号楼混凝土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邀请

招标人湖北玉立华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我司洛阳市洛龙区二郎庙(一期、二期) EPC 建设工程五号地块1~10#号楼混凝土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符合招标人明示资格、能力等要求的报名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洛阳市洛龙区二郎庙(一期、二期) EPC 建设工程五号地块1~10#号楼混凝土项目,项目业主为洛阳龙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及范围

2.1建设规模:按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

详见: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2 建设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北临展览东路,西临长厦门街,南临牡丹东路。

2.3招标范围:洛阳市洛龙区二郎庙(一期、二期) EPC 建设工程五号地块1~10#号楼项目混凝土项目。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024年1月22日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采用资质后审方式。

三、招标文件的发放:

招标人将于2023年8月22日通过华隆集团公众号、华隆集团微信群、华隆集团各项目群等发布,发布时间为5日。如供应商确定参与,应按文件要求及时编写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纸质版密封邮寄至投标人指定收件地址或自行送达玉立华隆建设集团行政办公室并签收(收件人为邹丽娟158*****832)。

四、现场勘察: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投标人发生费用自理及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现场勘察期间可咨询我司现场项目经理田经理186*****765,对接人员所承诺或答复不作为投标结论,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所有情况完全了解并认同。

五、投标截止时间

本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6日8时前,逾期皆视为废标并退件处理。

六、投递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玉立华隆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管理中心:刘立志183*****617

联系人:邹丽娟158*****832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玉立大道216号四楼行政办公室

七、开标及定标方式

开标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由工程管理中心、经营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各安排一名代表及本项目项目经理共同开启密封的投标文件,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性。定标原则为采取“评定分离、合理低价优先”的原则,在价格区间差别不大的情况下优先采用具有劳务资质或具有营业执照的投标人。

八、合同签订方式

中标人严格参照所提供的合同模板进行签订,原则上不得进行更改。

标签: 工程劳务 混凝土 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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