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冠山乡便民服务中心及劳动保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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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吉水县招标公告【2015】7号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 吉水县冠山乡人民政府招标工程项目吉水县冠山乡便民服务中心及劳动保障所建设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吉水县冠山乡政府院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吉发(基)【2015】49、50号
项目总投资163.00 万元本项目投资163.00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56.44%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1365.33 平方米层次/结构3层/框架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占地面积430.47m2。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土建、安装、装修装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标段选择要求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资格证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拟派建造师)、本人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拟派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本人身份证
五大员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
其他要求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若投标企业“五大员”未及时更换新的岗位证书,原岗位证书同时有效;如果更换了新的岗位证书,“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必须提供房建工程专业岗位证书。 3.投标人应提供拟派建造师和“五大员”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李励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章)招标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章)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经办人:(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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