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机组烟气自动监测系统数据传输设备更新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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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4机组烟气自动监测系统数据传输设备更新;
工期: 签订合同后15天内完成。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所供的产品应符合相关环保规范和地方环保,并且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省或市地方环保部门认可(需证明文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事故问题;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15年11月29日—2015年12月3日 下午17:00 (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休息)
2、地点: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购买招标文件时进行资格核查,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胶装成册加盖行政公章)一份,供招标代理机构核查。通过资格核查的可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涉及到更换、变更等,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所供的产品应符合相关环保规范和地方环保,并且获得内蒙古自治区省或市地方环保部门认可(需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类似业绩(合同)。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开标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上述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原件不齐全或资格不满足的不予参评(详见招标文件)。
五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呼和浩特科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马学军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5号主楼三楼
联 系 人:安文昭
联系电话:****-*******
传 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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