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壳式换热设备询价采购招标公告第1包
管壳式换热设备询价采购招标公告第1包
管壳式换热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管壳式换热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ZLAN-W4003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3.5万元
四、项目概况:
医院管壳式换热器始用于2009年11月,主要对医院空调机房过滤用水进行二次加热,设备共有6台使用多年,目前已确认3台损坏,本次计划投入13.5万元,对3台已坏设备进行更换,以达到全院热水的正常运转。
五、货物(服务)商务、技术要求
1、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序号 | 物资(服务)名称 | 技术要求(服务内容)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备注 |
1 | 304双纹管换热器 | 1、304换热面积不低于15㎡; 2、采用双螺纹不锈钢换热管; 3、设计符合现场实际需求及功能要求。 | 台 | 3 | 本次采购含既有设备管道拆除、新上设备、配套附件、管道改造、保温及安装报检工作。 |
1.报价方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所报费用,含设备的包装费、运输费、专用工具购置费、成品保护费、拆除费、设施维修及恢复费、设备运行检测费、试验费、验收费、二次搬运费、附属配件购置费、不可预见费、人工费、保险、税金等全部费用。
2.报价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报价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必须全部满足或优于表格内技术要求,存在负偏离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4. 供应商不得以不可预见因素、现场拆除安装困难、工程量清单不详尽、要求增加预算费用等因素对工期进行拖延,医院对供应商呈报以上原因一律认定为对现场踏勘不充分,因延误工期造成损失和处罚一律由供应商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 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因踏勘不充分导致的投标报价不合理以及影响现场设备安装使用,由投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完成检查验收工作。
报价方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为需求方修改完善充分预留足够时间。
交货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自验证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保修期:自验证合格之日起24个月。
3.报价方对所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质保期外的维修只收取最低成本费用。
5.中标供应商应有技术人员在质保期内为客户提供免费咨询维修服务。
6.在服务周期内,设备机组发生故障,应在2小时内响应,如未按规定时间恢复故障设备,每延误一天扣除10%质保金,并追究供应商造成的其他损失和责任,同时供应商必须确保处理换热器的数据达标,且接收医院和地方技术部门的监督,对指出问题必须限期整改。
(三)付款方式
此项目不设预付款,设备在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后,支付货款90%,其余10%为质保金,待2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询价文件申领
(一)申领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8月25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邮箱地址);
供应商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三)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申领方式。报价方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人邮箱: bjlyxgck@163.com 。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逾期递交的,拒收报价文件;报价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证明原件。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某地。(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报价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鲍先生
十、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待合同乙方完成安装调试完毕且整体项目验收合格后,合同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采取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军队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待合同乙方完成安装调试完毕且整体项目验收合格后,合同甲方按照合同金额的10%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2年内退完。质量保证期满2年,(以到货验收合格日期起算),合同乙方不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义务的,甲方有权推迟退还质保金时间(不超过1年),并视情扣除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十一、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均通过新版“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公开发布。报价方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报价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报价方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报价风险,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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