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演丰示范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演丰示范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海口市美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美发审批备【2014】9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新镇区北侧,建设内容包括:1、污水处理能力达4000m3/d;污水二级处理采用IBR工艺,深度处理采用混凝过滤工艺,出水消毒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出水主要指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及国家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后作为再生水回用,污泥经浓缩脱水后优先考虑污泥农用处理方式;2、新建污水处理设施6幢,地上1-2层,建筑面积1038.94平方米。招标控制价为********.45元;计划工期:270日历天;招标范围:建安工程(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近三年内完成的单项合同额达3000 万(含)以上的市政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5年11月28日起从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kcein.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8日08时30分,地点为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三 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海口市国家高新创业孵化中心8楼 | 地 址: | 海口市滨江路和风江岸11栋1单元2706 |
联 系 人: | 吴工 | 联 系 人: | 陈工 |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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