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双清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目:SYDL2015-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阳市双清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邵阳市双清路道路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位于市双清区;
2.3 规 模:本招标工程为邵阳市双清路道路改造工程,西起邵水东路交叉口,东至双清公园门口与已建好沥青路衔接,全长1168.269米;投资约1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道路、排水、绿化、照明、综合管线管道预埋及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和邵建发【2013】118号文。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 年11月30日~2015 年12月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止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yjszbw.com)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yjszbw.com)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2月2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邵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的,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到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22日 9 时00分。
10、行政监督
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 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招 标 人: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
139*****981招标代理: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游女士 联系电话:
186*****135监管部门: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 期: 2015年11月30日
附: 投标须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打造邵阳城区新形象,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将双清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制定招标须知细则如下:
一、招标人及工程名称
招标人: 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邵阳市双清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二、工程内容
本招标工程为邵阳市双清路道路改造工程,西起邵水东路交叉口,东至双清公园门口与已建好沥青路衔接,全长1168.269米;投资约1000万元。包括道路、排水、绿化、照明、综合管线管道预埋及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工程等。工程范围以施工图为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质证书,施工现场岗位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如中标人须专业分包的,则应经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后,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组织招标。在本项目招标后,中标人不得将主体工程再次分包,专业分包项目禁止转包。
2、为证明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财务状况,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2015年12月 8日16:00时前,从银行基本帐户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指定帐户一次性缴纳信誉保证金计人民币100万元(以招标人指定帐户到账时间为准);未中标的投标人信誉保证金在公示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投标人缴纳的信誉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信誉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以受理。
招标人指定帐户为:
户 名:邵阳市双清路提质改造工程协调办公室
开户银行: 长沙银行邵阳分行
账 号:
***************四、工程结算
1、建安工程造价的确定:
1)执行2014《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消耗量标准》、湘建价【2014】112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
2)主要材料价格执行邵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施工同期材料预算价格,缺项部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次要材料价格按2014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的材料价格计价。
3)人工工资按施工同期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与2014消耗量标准配套)的人工工资文件规定的综合工资与最低工资的中间值计取。
4)乙方采购材料品牌(厂家)必须在甲方认可的厂家中选择,设备采购由甲方负责招标,乙方负责采购。
2、项目决算价的确定
决算价由经审定的建安工程造价、财务成本费(履约保证金利息)二部分组成。
五、项目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付预付款、进度款。履约保证金根据工程进度按一定比例返还,当工程项目工程量完成30%时,招标人返还履约保证金30%,工程量完成60%时,再返还30%。工程量完成85%时,招标人全额返还余下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央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招标人返还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须全部用于本项目的建设投入(资金实行双控),不得转移挪作它用。工程款支付方式为:待工程全部竣工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招标人自工程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按工程项目造价的60%支付工程款;然后满一年再按项目造价的35%支付工程款,余下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如延期支付工程款,按央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
六、工程质量
确保合格工程,力争优质工程。
七、施工工期
招标人下达开工令后,5个月完成所有工程。
八、招标人责任
1、本项目的业主为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确定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监管、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
3、负责办理整个工程的立项、招投标、报建及工程建设施工许可有关手续。
九、中标人责任
1、负责整个工程施工期间的资金筹措以及施工组织、管理工作。
2、本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施工单位资质必须符合相关要求,本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3、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确保文明施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5、负责各种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
十、奖惩措施及违约责任
1、中标人如提前完成整个工程,每提前1天,招标人奖励中标人工程结算总造价万分之零点二。
2、中标人如未按时竣工,每延期1天,招标人罚扣中标人工程结算总造价万分之零点二。
3、如因中标人资金原因造成停工达10天,招标人有权利解除施工合同,并重新招标,对已完成建设的工程按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建安费80%计算价款,且该价款在审定总额后五年内还清,招标人不支付财务成本,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其它事项
1、鼓励参与土地竞买,除土地竞买保证金外的部分,工程款可抵扣土地出让金。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