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烟草公司宾川县分公司鸡足山专卖监督管理所部分闲置资产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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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理州烟草公司宾川县分公司的委托,就大理州烟草公司宾川县分公司鸡足山专卖监督管理所部分闲置资产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竭诚欢迎符合条件、具备履约能力的承租方参加。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大理州烟草公司宾川县分公司鸡足山专卖监督管理所部分闲置资产招租项目

1.2招标编号:ZDZB-DL-2023-035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1.4.1项目内容:

(1)资产情况

拟对外招租的鸡足山专卖监督管理所部分闲置资产为整体出租,共6项,资产明细及出租用途和租赁期限为:

序号

拟招租资产名称

拟对外招租资产情况

出租用途

租赁期限

备注

1

宾川县分公司鸡足山专卖监督管理所一号仓库

建设面积579.80㎡,建于1988年12月30日,二层砖混结构。

主要用于办公、仓储、经营及服务业等。

出租年限为5年,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不含财务室

2

宾川县分公司鸡足山专卖监督管理所二号仓库

建设面积659.19㎡,建于1987年12月25日,二层砖混结构。

3

宾川县分公司鸡足山专卖监督管理所三号仓库

建设面积61.96㎡,建于1987年12月25日,钢结构构筑物。

4

宾川县分公司鸡足山专卖监督管理所四号仓库

建设面积272.10㎡,建于1992年12月15日,一层砖木结构。

5

宾川县分公司鸡足山专卖监督管理所办公用房

建设面积659.19㎡,建于1987年12月25日,二层砖混结构。

6

宾川县分公司鸡足山专卖监督管理所验级棚

建设面积441.20㎡,建于2008年2月29日,钢结构。

附属设施

(2)租金收缴方法

采取先缴后租,按自然年度缴纳(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计算),承租方第一年租金须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出租方账户账号内,第二年租金须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清,如逾期未交,按违约处理,终止租赁合同,不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假设第一年租金报价为*****.00元/年,每年递增2000.00元,2023年10月01日签订合同,则2023年的租期为3个月(10月01日至12月31日),2023年租金:*****.00元/年÷12月×3月;2024年租金为:*****.00元/年÷12月×9月+*****.00元/年÷12月×3月;最后一个自然年2028年01月01日至2028年09月30日,租期为9个月,租金为:*****.00元÷12月×9月)。

(3)招租底价:第一年不低于*****.00元(含税价);

注:租金逐年递增,均须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1.4.2相关要求:

(1)出租方只出租资产的使用权,只承担因资产出租而涉及的相关税费,除此之外的其他事宜和各种税费以及经营费用(含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费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并负责招租范围内和范围外的安保,卫生清洁工作。

(2)租赁资产维护:严禁拆除影响房屋安全的墙体、梁板等部位,如承租方须对房屋、设施、设备等进行改造、维修、装修的,其方案需报出租方和当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及验收符合相关规定;所涉改造、维修、装修等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予承担,租赁期满归出租方所有,资产出租期间由承租方负责租赁资产的维修维护,租期满完好归还承租方。

(3)安全责任: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依法经营,如所发生违法经营、安全事故和业务纠纷的,概由承租方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自然人持有效的身份证;烟草系统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

2.2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3信誉要求。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相关官方网站及烟草行业限时禁入供应商库内进行查询、核实并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2.3.1法人或其他组织信誉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已被移出的除外);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2.3.1自然人信誉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23年08月24日至2023年0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

3.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佰元(¥400.00元),各投标申请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收取和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3.3报名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4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300.00元,售后不退。

3.5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

3.5.1法人或其他组织承租者:

(1)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法定代表人出席外);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以上证件资料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均须提供相关证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一套发至报名邮箱。

3.5.2自然人承租者:

(1)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个人存款证明)(存款金额不低于招租底价);

(3)投标人联系电话。

以上证件资料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均须提供相关证件(亲笔签名)扫描件一套发至报名邮箱。

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发送至*********@qq.com。

4.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3日09时30分。

5.开标地点: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理下关榆祥路111号)

6.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烟草专卖局网站(www.yn-tobacc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理州烟草公司宾川县分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135*****218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杨女士 153*****332 08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闲置资产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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