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华东分公司青浦华为EF组团-CDA不锈钢管采购招标
安装华东分公司青浦华为EF组团-CDA不锈钢管采购招标
为满足我单位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项目华为上海青浦研发生产项目 (EF) 组团二次工艺机电项目所需采购CDA不锈钢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
参加投标及洽谈 采购合作事宜。
1.1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 招标范围: 华为上海青浦研发生产项目 (EF) 组团二次工艺机电项目CDA不锈钢管
1.3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西岑镇,东、南至规划道路,西至石塘港,
北至东航路
2.1 注册资金在 100 万元以上。
2.2 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3.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由评标专家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 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依据招标文件内的要求提供样品 (如有需要)。
3.4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 串标行为。
4.1 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合理低价者中标 (税率相同);
4.2 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 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 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
单位综合考虑, 自行承担。
5.1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5.2 必须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
5.3 档次品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6.1 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 企业的营业执照、材料说明、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一式 4 份随货同行,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6.3 验收方式:按最终合同签订清单及项目发出的采购计划表,根据材料类别确定验收方式, 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6.4 交货时间: 自 中标之日起按招标方现场施工进度的材料计划要求陆续进场。
6.5 交货地点:按项目发出的采购计划表为准。
7.1 本招标结算方式为:按招标文件中具体支付方式条款执行。
7.2 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采用网络招标形式,投标方需 自行在云筑网平台 (http://www.yzw.cn/) 进行报名,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 (以招标人网络通知为准) ,可直接登录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投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 见招标文件
2023 年8月28日
招标负责人:苏宝玲 188*****207
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华为上海青浦研发生产项目(EF) 组团二次工艺机电项目部2023.8.23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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