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清洁能源储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4#标准化厂房IT专业分包工程二次
淮南清洁能源储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4#标准化厂房IT专业分包工程二次
一、询价原则
第一条 拟定报价人原则:
1、 有报价意向的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企业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第二条 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原则:
1、 询价文件是询价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分包工程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用以阐明工程发包范围、工作内容、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标准以及表格和补充条款、合同条款,招报价程序、竞价办法等项内容,是报价人编制报价文件的依据,报价人应认真审阅询价文件的内容来编织报价文件。如果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询价文件要求,责任由报价人自负。
2、询价文件澄清与修改
2.1、报价人取得询价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踏勘现场后,需对询价人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依据施工图工程量进行及时核算,若发现工程量清单错项或漏项,也应及时核算,经询价人核实后予以调整。
2.2、报价人提出工程量清单调整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3 日前(提供书面计算书)。
2.3、报价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中标后视为默认无错项或漏项,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错项、漏项及项目特征描述偏差视为报价人主动优惠,合同价不做调整,报价人不得以此作为拒签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理由,否则若在签订合同前,询价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合同履行中,询价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4、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 2 日内提供给所有报价人。由此而产生的对询价文件内容的修改,以问题解答通知为准。
2.5、在报价截止日期2天前,询价人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询价文件。修改通知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报价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6、修改通知必须送达每一报价人。为使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询价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注明。
2.7、 当询价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第三条 评审与定标原则:
1、 本工程由询价人组织的评审人员进行评审。
2 、评审:由询价人自行组织人员进行评审,询价人设有最高报价限价并在评审现场公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定,询价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为中标价。询价人无需对中标合理性向任何报价人作出解释。
3、定标:本次询价达到三家及以上公司前来报价,经询价人考察合格后,合理低价中标;只有两家报价人则转为竞争性谈判;只有一家报价人转为单一谈判。
4、严禁报价人以任何形式围标、串标,如发现报价人有围标、串标行为,没收报价保证金,永久清理出询价人合作供应商范围,并由报价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
第四条 合同授予原则:
1、竞价结束后,询价人将本次询价结果通知到每个报价人。
2、被采纳单位收到《通知书》后,应在 2 日内与询价人签订施工合同。报价人不按规定与询价人订立合同的,询价人将保留取消报价人被采纳资格和追究损失赔偿的权利。
3、 全部报价文件资料作为合同签订的有关依据,与合同同样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 询价人与询价联系人:
询价人: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询价商务联系人: 张金卫
联系电话:136*****790
二、发包范围、工作内容目标及要求
第六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淮南清洁能源储运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4#标准化厂房IT专业分包工程
2、工程地点:该工程位于淮南市大通经济开发区吉兴路东侧,繁盛路北侧
3、建设单位:淮南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IT专业分包工程)
6、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其中主体车间建筑面积为 *****.27 平方米,辅房建筑面积为 2166.10平方米。
7、结构类型:钢结构厂房和混凝土框架结构辅房
第七条 现场情况介绍
1、现场场地: 场地内部三通一平、钢结构主体及辅房已经施工完成,具备施工条件。
2、现场临时设施:询价人提供工程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用水、用电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3、临时用电用水:询价人提供临时用电至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后的所有照明、动力电缆、开关箱及相关配件材料等均由报价人负责。现场施工用水以及相关配件均含在专业分包范围。
第八条 发包范围、工作内容包括:
1、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图纸中所表述的IT方面的施工(含人工、机械、材料、辅材、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一切),包验收,包资料。
2、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所用人工、器具、辅材;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卫生保洁,雨鞋、雨衣、手套、安全带、安全帽等劳保用品投入。为便于现场管理,安全帽需由询价人集中采购,报价人从询价人项目部领用,费用在分包结算中扣除。
3、管理费: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三级箱、电缆、照明灯具等。
4、报价人负责专业分包范围内所有工程材料(包括需人工卸车的主材)的卸车、收发、保管,无条件的配合询价人合理的现场指挥,交叉施工有冲突时以项目部指挥为准。
5、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6、如果询价人下发的施工内容与实际完成的施工内容不一致的,以图纸为准。
第九条 管理目标与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询价人及监理现场初验达标后为合格,不代表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定义: “质监站参加的五方竣工验收合格”仅代表工程符合了国家的最低质量要求,但并不代表工程质量已经实际达到双方约定的竣工质量要求。报价人已理解并接受“质监站参加的五方竣工验收合格”只是达到双方约定的竣工要求中的一项必要条件,是报价人、询价人及监理单位开展100%细部检查、整改工作的开始,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项问题,报价人应采取措施积极整改。整改完成后,询价人组织业主、监理单位等进行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此时才作为正式竣工验收合格,此时间作为正式竣工时间。
1.1、工程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询价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时,报价人应在取得询价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1.2、报价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询价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询价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予以顺延,因报价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1.3、在施工过程中,报价人每完成一道隐蔽工程工序,应由询价人和监理人员验收,若超过48小时(工作时间)验收人员不能到场验收即视为合格自行隐蔽,但询价人认为不合格要求检查,报价人必须配合,检查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用由询价人负责,检查不合格的,其返工费用由报价人负责。
1.4、在施工过程中由询价人、业主及监理发现工程质量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报价方500~*****元罚款,对履犯不改的第二次两倍、第三次四倍……以此类推,所有罚款均在当月工程结算款中兑现。
2、工期要求:
2.1、本项目施工工期由报价方根据施工能力及经验自行考滤,评审时询价方需对报价方工期实行评审,报价一致的情况下,工期短者优先。但总工期不得超过询价方工期要求,扣除技术间歇时间外总施工工期不超过12天。如报价方被确定后,施工中因业主或询价方要求缩短工期,在技术条件允许情况下报价方需无条件执行且不增加任何费用。签订合同后应立即准备进场施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2、报价方以询价方工程进度计划为依据,必须确保各阶段计划地实现。
2.3、对于以下原因造成推迟工期的,经询价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3.1、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询价人、报价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2.3.2、报价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询价方获得施工批示、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2.3.3、询价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4、若报价人无故未按工期完工,延迟5日内(包含5日),每天罚款1000元;延迟5日以上15日以下(包含15日),每天罚款2000元;延长15日以上30日以下(包含30日),每天罚款5000元;延长超过30日,每天罚款*****元,直至全部罚没工程劳务款。
3、安全生产要求:
3.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必须做到无重伤以上事故,无重大机械伤害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火警事故。
3.2、报价人应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询价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3.3、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及各工种操作人员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后,必须持证上岗。
3.4、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设备必须具有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的符合有关标准化的合格产品;安装、使用临时用电线路和用电设施、设备的,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3.5、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防火、保卫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施工,保证安全。
3.6、禁止在施工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要提出改进意见,有权对违章指挥进行检举和控告。
3.7、宿舍及生活区管理按照相关规范文件认真执行。
4 、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询、报价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文字及影像记录。
4.2、询价人有权对报价人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报价人未及时整改的,询价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承担。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而发生人员伤亡、机械和财产损失等由报价人承担主要责任,并承担所有95%的损失,询价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承担5%的损失。在询价人与报价人对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5、其他要求:
5.1、施工现场实行实名制管理,报价人所有工作人员进场前必须完成实名制认证,询价人项目部应向报价人完成实名认证的工作人员发放考勤卡,报价人工作人员通过人脸识别进入工程场地。月底考勤按照现场考勤系统记录为准,没有考勤记录,不得发放工资。报价人如有新增或离场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向询价人项目部分包管理员报告,完成实名认证系统的更新。报价人现场工作人员年龄需符合国家建设部门及地方建设部门用人规定,且身体健康无疾病。
5.2、为便于现场管理,由询价人统一采购安全帽及反光背心,报价人从询价人项目部领用,费用在分包结算中扣除。安全帽颜色分类统一,报价人按照现场工作人数领取并发放。本项目工地的安全帽作为现场管理的依据之一,要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使用,否则,造成任何纠纷均由报价人负责承担和解决。
5.3、报价人应服从询价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报价人应按询价人的管理要求,配置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中途更换现场管理人员。
5.4、报价人应保证按询价人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执行,且具有完成询价人工程工期、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第十条 报价要求 :
1、总价包干形式(图纸中IT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材料、专用设备、机械均由报价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询价方提供的询价文件保质保量按询价人要求完成施工任务,验收直至移交的所有相关工作内容,施工过程中所需发生的人工、机械、材料(不包含询价方提供的材料)、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税金计取必须是专用增值税,且在附件二《报价书》中明确税点。询价人在竞价时按不含税价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
1、按月支付,每月支付当月实际工程量的70%,工程正式竣工验收通过后,付至总工程款95%,余下5%作为工程质保金,二年后无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报价方在领取工程款前,必须向询价方提交工程所在地合法有效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否则,工程款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 双方职责:
1 、询价方职责:
1.1、负责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劳务管理、文明施工、治安消防、材料领用、行政卫生等方面的监督与管理。
1.2、负责提供施工所需图纸(包括技术说明),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办理签证。
1.3、负责组织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竣工验收。
2、报价方职责:
2.1 、报价方就分包工程与询价方共同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2.2 、报价方必须按照施工设计图所规定的规程要求,按规范标准严格操作程序。
2.3、按照询价方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生产,并做好施工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
2.4、报价方负责大中型机械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
2.5、报价方必须服从询价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无条件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2.6、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为现场施工人员办理各项手续,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7、做好与本工程专业施工分包单位的协作配合,遇有矛盾时,服从询价方的统一协调和安排。
2.8、保持文明施工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垃圾及时清运。
三、须知要求
第十三条 勘察现场:
1、询价人有责任和义务向报价人提供与施工有关的所需资料和数据,报价人应认真阅读和分析询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2 、报价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的全部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勘察现场后,视为报价人认可现场条件满足施工要求,后期不得以现场不满足施工条件为理由增加费用。报价人自行实施勘察现场时需提前24小时通知询价人,勘察时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与询价人无关,询价人将不予任何补偿。
3、 因报价人自己理解错误,而造成报价人不能在全面理解询价人意图时,所作出的错误结论,责任由报价人自己承担。
第十四条 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编制:
1.1、报价文件应包括: 1.《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须密封在报价文件中,另一份由被委托人随身携带) 2.《报价书》 3.《承诺书》 4.《IT专业分包工程报价表》。
1.2、报价文件应使用A4尺寸纸打印且正式装订,由报价人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1.3、全套报价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询价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报价人造成的错误且必须修改的,修改处必须由报价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1.4、报价人应当使用询价文件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报价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1.5、密封:报价人必须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填写好密封日期及在何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日期。
2、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询价人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日期以后,不得更改报价文件。
2.2、报价人需要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报价文件时,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等字样。
2.3、报价截止以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不得撤回报价文件,否则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报价文件递交与接收:
3.1、报价人须按照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报价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3.2、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人不予受理:
3.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
3.4、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编制、签署、密封与递交的;
3.5、其他不具备受理的报价文件。
第十六条 报价费用:
1、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报价人应自行承担其参与该报价活动所需一切费用,询价人对报价人不予任何补偿。
第十七条 报价保证与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报价保证金为*****.00元(贰万整),报价保证金汇缴及退付以转账形式进行。报价保证金款项必须从报价人的账户中汇出。报价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到达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并出具汇款凭证(可随身携带),报价保证金递交信息如下:
名称: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81*****1225
开户行:中国银行淮南新集支行
2、报价保证金的退还:报价截止之日起未被采纳人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价保证金,被采纳人报价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第十八条报价截止时间:
1、在询价文件公布之日起,有意向报价方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定于2023年8月28日当天10时前,各报价单位把报价文件递交至淮南清洁能源项目部(淮南市经济开发区繁盛路),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被拒绝。2023年8月28日10时当众开启各方报价文件。
第十九条 询价文件的解释: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安徽新集矿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报价书》
3.《承诺书》
4.《IT专业分包工程报价表》
5. 施工图纸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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