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集安市青石镇青石村水泥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LTZB2023G-3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通化市
一招标条件
本集安市青石镇青石村水泥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492万元,招标人为集安市青石镇综合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集安市青石镇青石村水泥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集安市青石镇青石村水泥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
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
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类似设
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类
似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
思
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
烦
甲
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
求。投标人应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存在行贿
犯罪行为:
3.5投标人须拟派出1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拟派出1名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设
计负责人均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
随意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费用
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
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
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详见吉建管(
******号文件吉建管2016)1
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个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2019)28
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4日00时00分到2023年08月30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凭数字证书企业CA锁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二楼第一开标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传至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系统电子上传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二楼第一开标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传至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系统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TZB2023G-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安市青石镇青石村水泥路建设项目已由集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集发改字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安市青石镇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一般债
券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安市青石镇青石村水泥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和施工,包括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包含但不限
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质量保修。
2.3建设规模:该项目在青石村新建水泥路一条,长度
*****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总铺装面
积
*****平方米。沥清混凝土罩面5000米,沥清混凝土路面总铺装面积
*****平方米,新
建边沟2000米。
2.4建设地点:集安市青石镇青石村。
2.5项目周期:设计周期: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并提供全部合格的设计成
果(2)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十个月。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公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项目总投资:1492万元
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
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企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
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类似设
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类
似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
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
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
求。投标人应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gsxt.gov.c)列入严承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存在行贿
犯罪行为:
3.5投标人须拟派出1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拟派出1名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设
计负责人均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
随意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全面负贵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费用
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
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
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详见吉建管(
******号文件吉建管(2016)1
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个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2019)28
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凭
数字证书企业CA锁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善投标信息,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2已在通化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
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或携带CA锁到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
一体化平台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
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
827*****0435-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0/mp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
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对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本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相关
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
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
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4日9时30分北
京时间),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二楼第一开标室。投标人须在投标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传至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系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公馆19楼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43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集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栾忠强
联系电话:043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青石镇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集安市青石镇
联系人:鹿生林
电话:
189*****335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公馆19楼1908室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0431-
********得料
********电子邮件:longtaigc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2201s0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