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福田区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
为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福田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福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8月18日组织召开了《福田区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福田区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包括《深圳市福田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及培训(实训)示范基地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福田区退役军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福田区退役军人创业示范企业、示范点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三个评选办法和《深圳市福田区退役军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公益性服务活动经费补贴申请指南(征求意见稿)》,共4个具体文件。
二、听证内容
(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各评选办法的内容、申请条件、材料、程序、受理等条款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二)听证会参会者提出的其他问题。
三、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18:00
地点:福田区退役军人高新技术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会议室(香蜜湖街道恒邦置地大厦4楼)
四、听证参加人员基本情况
1.听证组人员3名:
谭晓萍(福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高彩娟(福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黄小桐(福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听证陈述人1名:
吴小楠(福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3.听证书记员1名:
陈锦涛(福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4.听证参加人9名:
廖 祺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贾 彦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柯博睿 退役军人
冯军帅 退役军人
彭学文 退役军人
刘旭阳 退役军人
彭志康 退役军人
蔡志城 退役军人
朱 灿 退役军人
五、听证陈述人简要介绍
听证陈述人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背景、政策依据和主要内容做了介绍和陈述。
六、听证会主要意见和建议情况
听证参加人认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总体合理、可行。同时,听证参加人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情况如下:
(1)各评选办法中“评分指标的权重”部分建议给出具体的权重数值或比例,明确各指标类别的分值占比。
(2)建议孵化机构评审前,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孵化机构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以及退役军人创业团队入驻的实际情况。
(3)建议增加一份参与评选诚信承诺书。
(4)《深圳市福田区退役军人创业示范企业、示范点申报表》中对示范企业和示范点的评选指标针对性不强,建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根据示范企业和示范点的不同要求,针对性编制不同的申报表格,突出各自评选指标(比如企业成立时间等)。
七、答复及采纳情况
听证陈述人现场就所提建议进行解释及回应:
一是“各评选办法中‘评分指标的权重’部分建议给出具体的权重数值或比例,明确各指标类别的分值占比。”在每次评选通知中会附上当次评选指标权重,权重会结合当期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重点进行合理分布,包括硬件条件、师资力量、专业设置和综合实力等。
二是“建议孵化机构评审前,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孵化机构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以及退役军人创业团队入驻的实际情况。”采纳,根据《深圳市福田区退役军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八条,对已受理的申报材料,将根据评审需要开展实地核查。具体工作开展中也将根据工作安排,在评审开始前对受理材料进行实地勘察,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可信。
三是“建议增加一份参与评选诚信承诺书。”采纳。
四是“《深圳市福田区退役军人创业示范企业、示范点申报表》中对示范企业和示范点的评选指标针对性不强,建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根据示范企业和示范点的不同要求,针对性编制不同的申报表格,突出各自评选指标(比如企业成立时间等)”采纳,将针对示范企业和示范点的不同评选标准编制差异化、针对性的申报表,确保重点突出。
八、听证结论
听证代表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充分地讨论,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齐全,过程公开透明,程序合法依规。听证代表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于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回应及时、解释到位,本次听证会达到了预期效果。我局将继续深入研究和分析这些意见,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讨论和决策,下一步将按照程序积极稳妥推动政策出台。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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