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保山公路局房屋租赁招租公告新华小区人民路商铺二次
(招标编号:00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保山公路局房屋租赁招租公告新华小区人民路商铺二次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保山公路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保山公路局房屋租赁招租公告新华小区人民路商铺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保山公路局房屋租赁招租公告新华小区人民路商铺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租赁对象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保山市隆阳区梨花路38号纸质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梨花路38号
长
七其他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保山公路局计划将相关房屋及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出租资产位于隆阳区永昌路123号新华小区隆阳区兰城路街道办事处人民路西段南侧。房
屋权属:均属于保山公路局,产权清晰,无争议:
二租赁对象
租赁对象为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三房屋情况租赁年限出租底价租金支付方式
本次房屋土地出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租期5年,租金支付方式可以一年一付,
也可一次性交完,并交付1个月租金为押金。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在租期内每年房屋
土地租金不增减,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
竞价申请人可以对房屋土地进行竞价。
本次租赁标的情况如下:
序号商铺名称出租面积(m2)出租底价元/年租期年租金支付方式备注
1新华小区北楼254.9151996.005一年一付
2人民路原征费办商铺3112.5310800.005一年一付
四经营范围及要求
1.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餐饮,不允许从事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2.在租赁期间的各顶费用如:水费电费网铬物业卫生费等)由租赁方负责。
3.在租赁期间,不得进行危及主体结构的装修,出租房屋室内外一切物品设施如有损坏,
由租赁方自行维修,
4.租赁方按照有关规定负责门前三包。
5.租赁方不得将房屋土地转让或转租给他人经营,一经发现,租方可以终止合同,后果由租
赁方自负。
6.如果国家政策有变动需要收回房层,保山公路局则有权收回出租房屋土地,清退剩余租金,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期限内,承租方与招租单位联系人自行对接进行现场看房,
六报名时间方式流程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9日。
(二)报名方式:向招租方单位联系人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
2.自然人参加竞价的需提供:竞价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须签字掠手印。
七竞报价方式
(一)竞价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竟得人。
(二)竞价时间:2023年8月25日10:00时。
三)竞价地点:保山公路局四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梨花路38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成交确认时间和地点
竞得人请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证件到保山公路局进行成交确认并领取国有产
权铺面招租成交确认书。
十联系方式
出租人:保山公路局
地址:保山市降阳区梨花路38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875-223431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保山公路局监审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山公路局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梨花路38号
联系人:杨工
公
电话:0875-2234311
电子邮件:59396833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山
名)
账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