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兰溪市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方案
2023年兰溪市耕地质量监测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现代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浙耕肥发〔2023〕14号《浙江省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总站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精神,为掌握我市耕地质量动态变化,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及评价,进一步推动化肥定额施用,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助推乡村振兴和农业绿色发展,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特编制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总体要求,加强耕地质量变化调查,深入开展免费测土配方施肥服务,稳步推进主要农作物化肥施用定额制,促进施肥观念转变,夯实科学施肥基础,集成和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加快形成农业绿色生产方式,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内容
1、持续开展县域耕地质量变更调查点监测
全市采集耕地质量变更调查点土壤样品108个,检测分析土壤pH、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等“常规六项”养分指标,其中10%土壤样品加测“钙、镁、硫、硅、铜、锌、铁、锰、硼、钼”等中微量元素和“镉、汞、砷、铅、镍”等重金属元素。
2、持续开展省级标准化长期定位监测
一是对6个国家级和省级长期定位监测点不同小区的土壤和植株样品进行监测,其中化验分析土壤样品22个,植物样品40个;二是对国家级“三区四情”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开展监测土壤墒情(土壤含水量)、地情(立地条件、自然属性、田间基础设施、土壤理化性状等)、肥情(有机肥、化肥使用情况)、环情(土壤重金属、生物指标等),其中化验分析土壤样品8个,植物样品16个。
3、持续开展省级农用地土壤污染监测预警定位监测
兰溪市设有32个农用地土壤污染预警监测点,其中10个省级综合监测点,22个省级常规监测点,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招标完成确定第三方检测机构,主要用于监测点位的样品采集和化验,重点开展包括灌溉用水、土壤、农产品在内的土壤地力(常规养分、中微量元素等)、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指标的监测预警工作。
4、开展耕地质量变更等级评价
根据浙耕肥发〔2023〕14号《浙江省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总站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计划委托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数字农业研究所,根据最新的县域耕地质量变更采样调查数据、测土配方施肥数据、耕地质量监测等基础数据,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 *****-2016)、《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指标体系》(耕地评价函〔2019〕87号)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评价分析,并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9号)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图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及标注,同时完成本年度省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耕地质量等级表)。
5、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
该项监测工作委托第三方负责监测业务的具体实施(按照省站的各项要求),包括涉及所有的田间管理、采样、检测等工作,如期完成各类样品测试并完成数据填报及文档存档工作,后期做好污染因子数据分析,及时提交监测工作技术总结报告。
6、持续开展肥料效果监测试验
为了继续2022年绿色种养试验的延续性,2023年继续委托省农科院环土所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验,通过不同用量有机肥等氮替代化肥施用,探究在不影响水稻产量、稻谷品质和植株生长及养分吸收等前提下的有机肥的最大替代比例,为水稻田间有机肥施用提供合理方案以促进土壤可持续利用。
7、持续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农产品监测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的通知》(浙农专发〔2023〕19号)、《金华市农业农村局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3年金华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全市受污染耕地范围内的可食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到2023年底,完成省市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的任务。
三、资金预算
2023年兰溪市耕地质量检测与评价项目资金工作经费总预算63.99万元,为省财政下拨资金(浙财农〔2022〕72号),补助资金用于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及试验。
因采购相关服务价格的变动,实际需求量不可精确预测,各工作内容资金安排可视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项目实施经费预算如下表1所示:
表1 耕地质量检测资金预算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个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省级标准化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 | 省级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 | 6个 | 8 | 包含农户补助0.7万元/个 |
国家级“三区四情”长期定位综合监测点 | 1个 | 2.5 | 包含农户补助1.5万元/个 | ||
2 | 县域耕地质量变更定点调查监测评价 | 土壤采样及检测费 | 108个 | 10.8 | |
3 | 农用地土壤污染预警监测 | 常规监测点 | 22个 | 10.34 | 包含农户补助0.05万元/个 |
综合监测点 | 10个 | 7.3 | 包含农户补助0.1万元/个 | ||
4 | 耕地质量等级评价 | 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及标注,完成年度省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耕地质量等级表) | / | 3.0 | |
5 | 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 | 农产品产地环境长期定位监测点 | 1个 | 8.0 | |
6 | 肥料效果监测试验 | 施用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等对比试验 | / | 5.0 | |
7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农产品监测 | 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范围内对可食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 50个 | 2.0 | |
8 | 其它支出 | / | / | 7.05 | |
合 计 | 63.99 |
四、工作措施
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兰溪市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统筹项目资金,资金使用监管;各镇乡(街道)协助做好野外调查和土样采集,具体业务工作由市耕地质量与肥料推广中心负责。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土壤采样检测单位由政采云在线询价或公开招标采购入围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完成。监测点农户补助资金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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