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片、镜框及附属产品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眼镜片、镜框及附属产品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根据儿童保健科发展需要,我院拟对“眼镜片、镜框及附属产品协议供货”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市场调研/询价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投报商在项目公示结束前将相关材料整理成册盖上公章送至连城妇幼保健院综合楼一楼放射科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特此公告。
一、项目名称
眼镜镜片、镜框及附属产品协议供货项目
二、项目编号
院采字【2023-8-21】
三、项目招标要求
(一)本项目无固定预算,以实际销售额结算,遴选一家材质好,报价优,售后方案佳的配送供应商对“眼镜片、眼镜框及附属配件”等产品进行供应。
(二)产品要求
1.树脂镜片产品要求:现场可带镜片样品推荐(材质、数量不限)
2.眼镜框产品要求:现场可带镜架样品推荐(材质、数量不限)
3.附属配件:眼镜盒、眼镜布,遮盖眼罩、镜片清洗液、镜片加工贴、镜片清洗湿纸、镜架维修小配件等。
(三)供货期限:两年
四、厂家或投报公司提供材料(请按如下顺序装订)
1.报价表;(详见附件)
2.投报方经营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生产企业经营执照(三证合一)、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4.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时须提供);
5.产品彩页/项目效果图/样品;产品主要功能优势、性能及详细参数、配置清单一览表;
6.用户名单及定价依据(如有,提供与本次投标产品相同品牌型号/项目的客户列表,省内用户放前面;提供三份至四份供货发票或发货清单)
7.售后服务承诺书(配送方案,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
8.中小企业声明函;
9.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企业纳税证明承诺函
10.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1.投标人需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可采用PPT形式进行推介。
五、公示时间
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0日
六、议价时间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定标方式
通过我院采购小组综合评议,在满足我院需求的情况下按性价比优胜原则确定项目中标人。
八、投报文件递交地址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庙前路2号连城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一楼放射科办公室(并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将投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纸质投报资料投标时现场提交。)
接收人:项先生电话:133*****025
连城县妇幼保健院
2023年8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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