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绿色循环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大冶市绿色循环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3 14:3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大冶市绿色循环产业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绿色循环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07-******-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黄石临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大冶市还地桥镇 建设规模:本化工园区由标准化厂房、技术中心、一体化管理平台及封闭系统、园区消防站、危化品停车场、废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水池、园区公共管廊、场平工程、道路工程、变电站、园区管理中心、给水工程、雨水工程、燃气工程、供热工程、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等工程及配套工程多个子项组成,工程费用约******万元。具体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根据产业园园区规划及业主需求而定。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勘察和设计:①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相关试验检测、材料收集整理等;提供本项目所需全部勘察工作及后期服务;勘察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②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含清单和预算编制)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和满足整体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施工图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2)材料设备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3)工程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调试、试运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建成投产,负责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甲方开展工程监理、工程审计等全过程项目总承包。具体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根据产业园园区规划及业主需求而定。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9-30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 |||||||||||||||||||||||||||||||||||||||||
2.3其他:具体建设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园区规划,在不超过工程总费用的情况下调整,若调整内容不超过中标人资质承接范围,双方按照中标承诺条件进行项目建设。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至少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3)施工负责人:房建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市政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如满足资格条件,房建项目和市政项目施工负责人可由1人兼任。 3.1.5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10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承包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6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亏损(企业成立若不足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算起,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不提供,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软件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24日至2023年08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软件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下载公告页面附件不算正式投标,如有意向正式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后缀名为.DYZF,.DYZS(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的招标文件,并在大冶招投标网站-软件指南-投标工具下载链接处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上传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5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到达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大冶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36.133.17.9: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操作流程: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交易主体注册→上传相关资料→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参与开标。未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业务操作一律无效。。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依据关于印发《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试行)》《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黄政数局发〔2021〕3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hsztbzx.com)、大冶政府网(招投标版块)(http://36.133.17.9:8081/zt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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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23日 | |||||||||||||||||||||||||||||||||||||||||
备注: | |||||||||||||||||||||||||||||||||||||||||
标签: 绿色循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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