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乐山高新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乐山高新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第三方检测服务/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高新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高新开委项〔202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高新开委项〔2022〕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晚熟柑橘产业带现代农业产业环线:官帽村-烽火村-王元村段,全长12km,路面宽5.9m;王元村-高山村段全长3km,路面宽5.9m;高山村全长4km,路面宽5m;以上道路两侧安设太阳能路灯。(二)农业产业提升:官帽村“一山一景”农旅融合产业项目(林地名贵林业耕种、耕地水果采摘建设、建设农产品展示中心、稻鱼混养基地和垂钓休闲中心,山顶蓄水池2个);渠道整治提升工程:采取条石浆砌渠道、渠道绿化整治提升措施,整治提升高山村龙溪沟4km、烽火村龙溪河支渠5km、官帽村渠道6km。(三)农产品分拣中心:建设农产品分拣中心1个,占地规模40亩,日分拣能力200吨,配套建设道路3km。(四)美丽乡村建设改造提升烽火村、官帽村、王元村、高山村民房外观风貌共计1307户;配套建设生态停车场5个;文化标识建设:建设入村牌坊2个、农耕文化展示雕塑3个、农产品立体喷绘7个。
2.3建设地点: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谷镇官帽村、烽火村、王元村、高山村。
2.4招标范围:针对乐山高新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项目(项目概况如上)提供第三方检测服务,本项目依照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需要进行试验检测的所有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材料检测、过程检测、道路承载能力、道路结构层厚度、结构层密实层度、面层密实度、地基承载力等所有检测内容,具体以施工图设计文件、检测规范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并盖章);
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所有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1.2业绩要求:
R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公路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其他要求:
3.3.1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2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3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市国资委通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4投标人相关负责人、经办人、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相关负责人、经办人不存在应当回避的情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5未被列入乐山国资国企中介机构聘用“黑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3年 8 月 24 日至2023年 8 月 30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
4.2报名获取:2种报名方式,供应商任选其一:
(1)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司鲜章;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网上报名。通过电子邮件递交报名资料(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并注明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PDF扫描件,线上获取磋商文件(邮箱地址:138*****789@163.com);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5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扫描件: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加盖投标人鲜章;
(2)经办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鲜章;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9 月 13 日10时00分,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凤洲路1859号3层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网(原乐山市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lscq.com.cn/lscq/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高新区安港路489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3-******1
招标代理机构: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6号7栋2单元18层*****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8-********
2023年08月
标签: 振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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