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铁路运输检察院围墙、停车场等零星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连铁路运输检察院围墙、停车场等零星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连铁路运输检察院围墙、停车场等零星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8-23 至 2023-08-30
撰写单位: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宁达
(大连铁路运输检察院围墙、停车场等零星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连铁路运输检察院围墙、停车场等零星工程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大连铁路运输检察院围墙、停车场等零星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08,284.16
最高限价(元):2,208,284.16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大连铁路运输检察院围墙、停车场等零星工程施工。

二、建设单位:大连铁路运输检察院。

三、工程内容大连铁路运输检察院围墙、停车场等零星工程施工,包括:包括围墙、停车场、消防备用电、未检体验中心、院史陈列室、文化走廊、机房屏蔽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地址:大连铁路运输检察院。

五、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50日历日。预计2023年9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六、验收标准:

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已完工程工程造价达到合同签订金额50%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经发包人工程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报送发包人审计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造价机构)核算已完工程工程造价。经发包人审核的已完工程工程造价(本次核算不做竣工结算的依据)达到合同签订金额50%后,由承包人开具发票,发包人于收到发票后15日历日内(发包人封账期不计算在内)一次性支付合同签订金额的40%。

工程竣工后,由承包人提出申请并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办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且结算价款报送发包人审计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造价机构)审核完成后,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审定值3%质保金保函。发包人于收到发票后15日历日内(发包人封账期不计算在内)一次性支付审计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造价机构)审定价款扣除已支付价款余额的100%。

八、其他

1、有关国家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

承包人应遵照下列(但不限于)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下列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如有更新版本的,遵照新版本执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0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2001);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2004);

《混凝土基层喷浆处理技术规程》(JGJ/T238-2011);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2006)(2016年版);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08);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08);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

《商品砂浆生产应用技术规程》(DB21/T1568-2008J*****-2008);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02);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9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0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5161.1-2002);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02);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及验收规范》(CJJ/T882—99);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2001)。

注:应根据工程量清单注明的工程内容,选择与工程内容对应的规范。

(3)安全生产规范、规程标准

《建筑施工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国务院);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5号令);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B33-86);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3号令);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2011);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2013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4、说明:

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是本企业职工,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且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截至项目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均按照未递交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各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至时止(2023年9月4日9点30分)自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将导致废标。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号电梯口处递交(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提前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如未递交备份文件而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投标人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连铁路运输检察院
地 址: 大连市中山区安民街11号
联系方式: 0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171号香洲花园酒店商务楼623室
联系方式: 0411-********
邮箱地址: dlhfzb@163.com
开户行: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800*****80031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新
电 话: 0411-********

标签: 围墙、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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