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豫11破10号漯河市鎏源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豫11破10号漯河市鎏源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漯河市鎏源置业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漯河中院)于2022年11月11日裁定受理漯河市鎏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鎏源公司”或称为“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并经公开竞争选任指定了漯河市鎏源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鎏源公司成功重整,最大限度提升债务人财产价值,提高全体债权人的清偿比例,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并经请示漯河中院批准,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发布招募公告,并依法接受各方监督。
2.投资人应谨慎细致地阅读本招募公告并严格遵照本招募公告规定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
3.本招募公告中所列示鎏源公司的基本情况,并不代表管理人对相关事项做出的承诺。意向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4.一般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交纳保证金或原施工承包单位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并出具书面保证材料后,即视为了解并自愿接受本公告的所有条件,同意按鎏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法院裁定批准时现状进行投资或施工,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二、鎏源公司基本信息
鎏源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经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批准登记成立。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631E40W,住所地: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路与107交叉口向西1000米方汇花园门面房,法定代表人:姜蒙蒙。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漯河鋆鸿置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三、鎏源公司开发项目情况
鎏源公司开发楼盘为漯河蓝光雍锦湾项目,该项目位于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路与太白山路交叉口西北角,于2018年开工建设,占地共166亩,分为3宗土地,宗地代码分别为411*****2008GB*****、411*****2008GB*****、411*****2008GB*****,总规划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房屋3,076套。
该项目共分三期开发建设,一期和二期原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方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三期原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方为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规划建设21栋高层住宅楼,其中一期10栋住宅楼,包括1,439套商品房;二期4栋住宅楼,包括529套商品房;三期7栋住宅楼,包括1,108套商品房。
项目一期工程整体施工已基本完成;二期工程整体施工已完成约60%;三期工程整体施工已完成约40%。截止目前,已售未交房屋总套数2,083套,剩余可售住宅993套。
此为管理人初步调查数据,最终数据以管理人后续调查、审计机构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为准。
四、意向投资人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3.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控制度并有效运行,经营状况良好;
4.意向投资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和重整能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能按时缴纳保证金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意向投资人应提供具有可行性、合法性的《漯河市鎏源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预案》(以下简称“《重整预案》”),同等条件下有重整成功经验者优先(重整程序终止);
6.如施工单位报名参与意向投资人招募,且有意向垫资续建的,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7.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但均需同时符合上述条件。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资人招募。
(二)招募主要流程
1.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路与太白山路交叉口西北角蓝光雍锦湾营销中心一楼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73*****377,133*****779
管理人邮箱:liuyuanguanliren@126.com
2.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意向投资人需要提交如下资料(一式拾份):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意向书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近三年业绩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投资意向、资金来源的计划、重整预案等,符合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的说明或承诺。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文件有关内容作出解释或说明;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三证合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
(3)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良好信誉的证明或承诺,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5)意向投资人的权力机构同意参与本次投资的决策文件;
(6)保密承诺函签署版本原件,意向投资人应承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所有资料和信息无条件承担保密义务;
(7)同意《重整投资协议》自《重整计划草案》被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的承诺。
(8)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报名时,除按以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另需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事项的联合投资协议及其他证明材料;
(9)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同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意向投资人单位公章,同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名,一式拾份装袋密封。
注:逾期递交的,不予接收(邮寄报名的以报名资料送达报名地址的时间为准)。
意向投资人报名前,可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见附件),并联系管理人获取基础的项目信息,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债权信息、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信息、企业财产信息。
3.缴纳投资意向金
(1)除原施工承包单位意向投资人外的一般意向投资人应当于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向管理人缴纳投资意向金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投资意向金缴纳期限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17时,逾期或未全额缴纳的,将自动取消其报名资格。
账户名称:漯河市鎏源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市柳江路支行
(2)鉴于鎏源公司此前欠付有原施工承包单位建设工程价款,为提高投资人招募工作质量和兼顾公平,鎏源公司原施工承包单位报名参加意向投资人招募的,应当于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以其对鎏源公司享有且经确认的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作为投资意向金。原施工承包单位应向管理人出具同意函,同意管理人以提存其对鎏源公司享有的3倍于一般意向投资人投资意向金数额标准的优先债权清偿额的方式作为其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的投资意向金,同意函出具并交由管理人审查确认内容无误后视为原施工承包单位意向投资人缴纳完毕投资意向金。同意函出具之日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8月31日17时,逾期未提交的,将自动取消其报名资格。
4.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全额缴纳投资意向金后,应尽快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阶段所提供的资料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5.《重整预案》的制订及提交
意向投资人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重整资金来源、经营方案、债权调整、清偿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及相应的后续经营方案。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预案》,须装订成册,一式拾份。封面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预案》进行审查。管理人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进行调整,意向投资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调整后的《重整预案》,或再次提交的预案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视为未提交有效的《重整预案》。
6.重整投资人的确定及重整保证金的缴纳
如提交《重整预案》的适格的意向投资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管理人将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结合债权人的意见,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企业情况、社会声誉、经济实力、《重整预案》的条件等各项内容,对适格的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如提交《重整预案》的适格的意向投资人只有一家,管理人将直接选定该意向投资人为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将向选定的重整投资人发送《重整投资人确认函》,如选定的重整投资人为非原施工承包单位的一般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应缴纳2,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重整保证金(已经支付的1,000万元投资意向金自动转为重整保证金,重整投资人需再缴纳1,000万元重整保证金)。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重整保证金可转为其应交纳的最后一期的等额投资款。
如选定的重整投资人为原施工承包单位,除其已经同意管理人提存的优先债权清偿额所替代的投资意向金将自动转为重整保证金外,另需自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现金保证金500万元。
缴纳重整保证金后,重整投资人应当与管理人签订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该《重整投资协议》自《重整计划草案》被漯河中院裁定批准后生效,如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前双方未就协议条款达成一致,管理人有权确定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最后期限,如至最后期限双方仍未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有权单方终止本次招募。如重整投资人未及时缴纳重整保证金或未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募参与资格。
7.投资意向金及重整保证金的没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非原施工承包单位的一般重整投资人已经缴纳的投资意向金及重整保证金不予退还,原施工承包单位投资人已被提存的优先债权清偿额将被核销:
(1)重整投资人与其他意向投资人恶意串通,给招募程序带来不利影响的;
(2)收到《重整投资人确认函》的重整投资人主动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因重整投资人原因被取消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未按时或足额缴纳重整保证金的;
(3)报名时提交虚假材料的;
(4)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5)重整投资人存在其他重大过错行为。
8.投资意向金及重整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具备下列条件时,管理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投资意向金及重整保证金。原施工承包单位作为意向投资人的,以下条件达成时自动解除担保关系:
(1)意向投资人于提交《重整预案》截止日前,书面申请退出遴选并交还从管理人处所取得的一切资料;
(2)意向投资人未被遴选为重整投资人且无重大过错行为;
(3)管理人确定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最后期限后,至最后期限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仍未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
(4)《重整计划草案》未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也未经漯河中院裁定批准的。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本招募公告公布数据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因本公告数据及其他信息产生的一切纠纷,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三)本公告仅为要约邀请,不具有要约的效力,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请意向投资人结合自行调查结果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综合判断,妥善做出商业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有权随时延长招募期限、招募新的意向投资人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
(四)本案债权人可报名参与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
(五)管理人有权在报名截止日前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送达至所有报名的意向投资人。
(六)管理人将按照意向投资人提供的送达地址发送相关文书,意向投资人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管理人变更送达地址,否则,有关书面函件寄送至意向投资人提供的送达地址视为送达。如因意向投资人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件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意向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七)上一轮适格的意向投资人报名仍然有效,无需再次报名。
(八)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漯河市鎏源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参与重整投资。意向投资人可随时联系管理人,管理人将提供全方位的配合服务。
漯河市鎏源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录
保密承诺函
致:漯河市鎏源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参加漯河市鎏源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竞争,我方希望管理人提供基础的项目信息。我方就有关本项目的信息和资料之保密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对管理人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并且仅为参与竞选本项目之目的使用。
二、我方将对从管理人处得到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三、我方将采取严格措施防止与本项目无关的我方人员接触保密信息,防止其泄露信息。
四、如果发生泄密,我方愿意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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