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榕江源头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对陆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招标公告

陆河县榕江源头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对陆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招标公告

2023-08-26 12: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陆河县东坑镇人民政府 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 项目业主
    陆河县东坑镇人民政府
  • 采购项目名称
    陆河县榕江源头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对陆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投资审批项目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2020-******-77-01-******

  • 采购项目编码
  • 项目规模

    投资额(¥71,270,000.00元)

  • 所需服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服务内容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农办渔〔2014〕14 号,2014 年2 月1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2011〕1 号,2016 年 5 月 30 日修订)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完成生态影响专题论证,并取得具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主要论证工作内容 (1)针对工程涉保护区江段开展水生生态调查,通过调查掌握水环境和水生生物现状; (2)开展保护区重点保护对象黄颡鱼、斑鳢、日本鳗鲡、青鱼、草鱼、赤眼鳟、翘嘴红鲌、广东鲂、鳊、光倒刺鲃、鲮、鲤、鲫、鳙、鲢、黄鳝等鱼类调查,了解现有种群分布及资源状况,评估其种群生存状况; (3)开展保护区重要栖息地调查,查明其关键栖息地(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的分布位置及规模大小; (4)开展保护区硬件设施、管理队伍等管理现状调查,结合保护区水生生态调查结果,评估保护区功能现状; (5)针对陆河县榕江源头综合治理工程对保护区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出减缓措施。 (二)项目评审及审批 负责将编制的《专题论证报告》上报具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审查(批),并负责提供配合主管部门完成专家评审、审批工作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沟通协调和技术支持工作。
  •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 其他要求说明: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具备具有渔业、水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
  •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 服务时限说明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通过验收之日止。
  • 服务金额
    ¥660,000.00元
  • 金额说明
    服务金额为:暂定为66万元,最终以财审核定金额为准(服务费依据详见财审附件) (一)技术咨询费包括了乙方按合同文件要求完成资料收集与预处理分析、实地调查及数据分析、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编制并上报具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审查(批),配合主管部门完成专家评审、审批工作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沟通协调和技术支持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仪器费、交通差旅、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费用。技术咨询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因任何情况变化而调整,由乙方按此费用包干完成采购文件、合同文件约定的全部咨询工作。 (二)本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的申请,向供应商拨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可向供应商拨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进度款;待《影响专题论证报告》获有关部门批复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合同价以财政审核价格为准)。 (三)付款前,供应商应提供采购人认可的有效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
  •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 是否选取中介
  • 有无回避情况
  • 截止报名时间
    2023-08-26 12:30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陆河县东坑镇人民政府

标签: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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