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永兴盈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喀什市生活垃圾中转储存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永兴盈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喀什市生活垃圾中转储存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喀什市生活垃圾中转储存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3日 12: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YC-(GC)GK-2023-09
项目名称:喀什市生活垃圾中转储存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市生活垃圾中转储存场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将喀什市生活垃圾中转储存场储存场23万吨生活垃圾,运输到喀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运距1.5公里左右,运输计划每天运输生活垃圾300吨,2年内完成清运。预算金额:422.76万元,单价18.38元/吨。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最终结算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3日 12: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3日 12: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审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1)投标人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无法按第(1)条提供财务报告的投标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声明;
7、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提供截图(全部包含)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3)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市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喀什市帕依那普路147号
联系方式: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永兴盈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深圳城2号楼13-4-2
联系方式:186*****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丰瑞
电 话:186*****570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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