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中医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询价文件
阆中市中医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询价文件
项目名称:阆中市中医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院内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阆中市中医医院
项目控制价:24万元
本项目以院内询价采购方式组织招标采购,一次报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卖方)做出对采购人(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报价,并将投标文件密封好于2023年08月28日17点00分之前递送至阆中市中医医院采购办公室,过期将拒绝接收。中标结果在询价结束后在医院网站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如供应商有任何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医院采购办提出书面质疑,公示期结束后医院采购办不再接受任何质疑。
项目采购要求: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本着符合环境保护规范的要求,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开展询价招标:
1.委托事项
1.1中标公司作为医院唯一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企业,对医院老城院区(含三陈街院区)、七里院区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使之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1.2中标公司仅承担处置医院所产生的HW01(841-001-01“感染性废物”、841-002-01“损伤性废物”、841-003-01“病理性废物”、841-004-01“化学性废物”、841-005-01“药物性废物”,被服及床单织物类、污泥)。医院所产生的不宜在医疗焚烧炉焚烧处置的放射性废弃物、高压容器、废弃的细胞毒性药品、剧毒物品、易燃易爆品、重金属(如铅、镉、汞等)含量高的医疗废物,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中标公司不承担其处置责任。
1.3中标公司只承担医院本院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医院不得代收其他医院或诊所的医疗废物合并交付中标公司;
2.医疗废物的包装和运输
2.1医院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专职人员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贮点(库或柜),并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规范对废物进行分类包装,不得混装。盛装后的医疗废物必须对封口做紧实严密的处理,以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存放和装运防止渗漏。
2.2医院使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包装医疗废物。同时必须将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医疗废物袋包装扎紧,用塑料箱加盖密封并在移交时告知中标公司。医院将包装好的医疗废物应放入专用的医疗废物周转箱内,并集中贮存在暂贮点(库或柜)内等待移交,医疗废物的暂贮点(库或柜)及其专用周转箱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医疗废物周转箱由医院自行准备。
2.3 医疗废物包装物破损、渗漏或被污染时,医院应及时处理。
2.4 医院、中标公司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对医疗废物的收集、暂时贮存、交接、转运、集中处置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其资料至少保存5年。
3.运输、处置费用及其约定
3.1服务期限: 一年,2023年 8月 1 日起至 2024年 7 月 31 日止。
3.2处置费用:乙方根据卫健局核定甲方床位/张及平均门诊 /人/天向甲方收取医疗废物运输费、处置费。
序号 | 项目 | 预算金额 |
1 | 感染性、损伤性废物 | ******元/年 |
2 | 被服及床单织物类、污泥 | 6 元/公斤 |
3 | 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 | 100元/公斤 |
3.3 收费方式:
3.3.1感染性、损伤性废物每半年支付一次,即于2024年2月1日及2024年8月1日前用 转账 方式分别支付人50%货款。
3.3.2除感染性、损伤性废物外其余废物,医院应提前两天通知中标公司,以利中标公司及时安排运输作业。每次转运时以现场称重为准计算金额,当次结算,中标公司向医院提供足额合法的发票,医院收到发票后90日内付清款项。
4、投标文件的构成
(注意:投标文件应以A4纸为标准装订成册。否则将被拒绝接收)
1、投标报价表(大小写一致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加盖鲜章)
4、法人身份证明(加盖鲜章)
5、服务项目应答表(加盖鲜章)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地址:四川省阆中市张飞大道北段33号阆中市中医医院
联系电话:0817-*******
联系人: 何金涛
邮 编: ******
标签: 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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