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江坪路东站路--共谊一路电子警察与红绿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宜昌市江坪路东站路--共谊一路电子警察与红绿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市江坪路(东站路--共谊一路)电子警察与红绿灯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2017-******-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

3、项目名称:宜昌市江坪路(东站路--共谊一路)电子警察与红绿灯安装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3.5(万元)

6、最高限价:93.5(万元)

7、采购需求:

电子监控、交通信号灯等设备的采购与安装(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并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行业,供应商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https://www.miit.gov.cn/)点击“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查企业类型。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6.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6.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6.3.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6.3.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4拟派本工程的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互相兼任,施工员、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以上所有人员都须上传社保缴费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分公司缴纳有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磋商。
以上所提及的证书、证明等材料,由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清晰可辨认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因材料模糊难辨造成的评审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24日至2023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9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09 月 0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9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09 月 0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伍家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山大道297号

联系方式:186*****4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

联系方式: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祥华

电 话: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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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子警察 红绿灯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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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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