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信安信息系统招标公告

公安局信安信息系统招标公告




按照建始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建始县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建财采计〔2015〕2901号)的批复意见,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建始县公安局的委托,对信安信息系统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建始县公安局信安信息系统。

(二)项目编号:JSGJZX〔2015〕(Y)-081A。

(三)招标内容:建设建始县公安局信安信息系统,需采购信安信息系统设备。建设前端移动数据采集网络,对必要的网络信息进行采集,建立数据模型为实际应用提供查询;按照公安部制定的接口规范,将有关业务、数据进行规范对接和数据清洗整合,汇聚到恩施州公安局网安综合应用平台进行统一的功能应用。

(四)预算金额:本招标项目预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贰佰零伍万元整( :*******.00),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ss_c=ssc.citiao.link" target="_blank">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target="_blank">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ss_c=ssc.citiao.link" target="_blank">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 投标供应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出具唯一授权投标委托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出现2个唯一授权书,该品牌该型号取消投标资格。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允许转包。

三、邀请供应商投标

因该项目属于涉密项目,建设标准高,根据湖北省公安厅《关于下发通过第二批备案审核厂商名单的通知》和恩施州公安局关于对建设该系统的有关答复,特邀请深圳任子行网络公司、南京烽火通信科技公司、武汉虹旭信息技术公司、北京网际星辰文化传媒公司、杭州爱赛得科技公司、北京锐安科技有限公司、珠海网博信息科技公司、杭州中电海康集团公司、厦门美亚柏科股份公司九家公司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和报名

(一)领取条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的红印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权属)、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邀请招标不接受未报名供应商的投标。

(二)领取时间:领取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为,从2015年12月1日上午8:30起至2015年12月7日下午17:30时为止,工作时间为上午的8:30至12:00、下午的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咨询、报名和标书领取的联系电话:****-*******

(三)领取地点: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09号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行办公楼五楼)。

(四)领取方式:投标人领取文件时需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或发送到投标人邮箱。

(五)报名确认:填写《报名登记表》后视为报名。

五、投标和开标

(一)投标截止日期: 2015年12月22日上午09:00整(北京时间)以前。投标文件送达至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位于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09号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行办公楼二楼),不符合密封要求或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9:00整。

(三)开标地点:在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开标。

六、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交纳数额: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 :40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必须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在用途栏内必须注明投标的项目名称,投标人必须从单位设立的银行基本账户交纳,未按照要求方式交纳保证金而造成保证金无法退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保证金按照要求交纳,并在投标截止时点以前到达指定账户的方为有效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名: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行;

账号:****************5620。

(二)投标保证金转账票据应编入投标文件

投标人只需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票据复印一份编入投标文件即可。

(三)投标保证金票据领取及查验规定

1.投标保证金票据领取:在投标截止时点以前,投标人须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同一单位第二次及以后参与本中心投标可不带原件)和收款银行签章的转账回单,到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对(联系人:谭女士,联系电话:****-*******),并领取《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2.开标查验: 在开标时,须查验保证金的交纳情况,投标人需提供在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领取的《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原件。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建始县公安局

联系人:向进平 周兵

联系电话:134*****688 187*****827

(二)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单位: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

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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