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宜昌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namespace prefix = o />
宜昌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0]1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地方配套资金及地方部门年度预算资金等,招标人为本项目总承包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解放路2号。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管理及一卡通系统、入侵报警系统、无线巡更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网系统、医护对讲系统、时钟系统、信息发布及排队叫号系统、手术示教系统、远程探视、UPS系统、楼宇设备监控系统、能耗管理系统、智能照明系统、汇聚机房等。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信息系统集成、医院智慧综合管理平台系统的对接、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并满足总包单位申请楚天杯相关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等级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 注册专业为通信与广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 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上述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其余人员不得互相兼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②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以相互兼任,但在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应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以在同一城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③ 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上传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上传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8投标人的施工类“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等级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为100分。
3.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湖北省)”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3.1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上述要求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资料如果存在有效期规定的,其证件有效期如果过期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24日至2023年09月03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5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本项目各投标人可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请各投标人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7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08月24日。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chang.gov.cn)。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解放路2号
联 系 人:杨攀
联系电话:152*****1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20楼
联系人:郑瑞
联系电话:0717-*******
标签: 重大疫情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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