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医疗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医疗招标公告
蕲春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蕲财采计【2015】051号批文,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受蕲春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蕲春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QC2015ZT016#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预算总价为550万元,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包1 | 腹腔镜 | 1套 |
包2 | 全自动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 | 1套 |
包3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系统(包含配套不间断电源和纯水机各一套) | 1套 |
包4 | 全自动免疫组化和原位杂交染色系统 | 1套 |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5.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生产厂商还应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须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
5.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于2015年11月30日起至2015年12月5日17时止,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2015年12月5日17时前将招标文件资料费从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投标人应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若由此造成招标文件资料费无法确认,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信息资料费按废标处理)。
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包1:人民币38000元、包2:人民币14000元、包3:人民币44000元、包4:人民币13000元。
投标人须在2015年12月21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投标人应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及用途,若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按废标处理)。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县支行漕河分理处
账户名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下午2:30。
递交地点: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2号洪广大酒店26楼)。
8、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下午2:30。
开标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10、联系事宜:
采购人:蕲春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先生 联 系 人:叶女士
手 机: 139*****315 手 机:186*****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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