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号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系统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平公资采号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系统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系统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08-28 | |||||||||||||||
2、项目名称: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系统运维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59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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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服务内容:为王集超限检测站四级联网设备、安良超限检测站四级联网设备、李口非现场执法点动态称重设备及李口卸货场称重设备等,提供日常维护、服务咨询、维护保养、主动监测、故障修复、特殊保障和升级优化等。 5.2 服务期限:3年 5.3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满足采购人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8月25日 至 2023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www.pdsggzy.com/)“不见面开标”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郏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供应商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监督单位:郏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005*******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5-*******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地址:河南省郏县王集乡兴业路南段与兴隆路交叉口东北角处 | |||||||||||||||
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135*****26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楷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天湖苑北区10号楼三单元一楼东户 | |||||||||||||||
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189*****95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189*****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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