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商务局关于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昆明形象展示和推介活动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商务局关于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昆明形象展示和推介活动购买服务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扎实推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外资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外商投资项目落地昆明,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我局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昆明形象展示和推介活动。特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昆明形象展示和推介活动购买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商务局
三、项目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B0401-会议服务
四、预算资金
¥582,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捌万贰仟元整)
五、服务内容
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投洽会)将于2023年9月8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结合投洽会及其“中国投资热点城市”等会期活动和有关工作安排,认定90平方米光地展位,设计并搭建昆明外商投资形象展区,进行特展展示。以厉行节约为前提,考虑应用市场高新技术和低碳环保材料,设计新颖、重点突出、图文并茂,进行全方位、立体展示。突出昆明作为中国投资热点城市发展现状、区位优势、政策环境、“8+N”产业链、特色园区和投资项目等,吸引外商投资。配备展台服务人员,负责客情信息收集、宣传资料发放等,配合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在厦门举办昆明市吸引外商投资推介活动,活动规模100人,邀请不少于50家外国投资者、跨国公司中国总部(或地区总部)及有关境内外商协会(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代表参加,宣传昆明营商环境、优势产业、投资项目、优惠政策等,邀请部分主城区、昆明经开区、磨憨—磨丁合作区等外资工作重点区域共同进行推介。开展精准对接,建立联系并进行项目信息收集和跟踪服务,安排项目考察,积极促成外商投资项目签约落地。推介活动选定国际会展中心附近酒店举办,包含会议场地租赁和搭建、视觉设计、活动议程设置和流程把控、推介稿件和PPT制作、物料资料编印、主持礼仪、车辆、餐饮和住宿等后勤保障。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力;
(三)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具有独立、良好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及体系,如项目主体有需要,承接主体能够提供最新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审核,新成立的公司如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可提供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其他材料进行说明;
(六)承接方独立、认真、负责,对本次项目所有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商务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并按要求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七)具备较强的策划、制作能力,宣传服务质量和效果明显,具备配套服务能力;
(八)能自觉维护项目主体的形象;
(九)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活动结束。
八、采购方式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商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目标要求
(一)负责辅助做好昆明市入选“中国投资热点城市”相关工作以及其他热点城市活动专项工作。
(二)负责投洽会90平米展位的预定、设计、搭建、布展、撤展和展台服务工作。
(三)负责在厦门举办昆明市吸引外商投资推介会,包含会场预定、会务服务等相关工作,协助邀请不少于50家外国投资者、跨国公司中国总部(或地区总部)及有关境内外商协会(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代表参加,活动规模不少于100人。
(四)协助宣传省、市、重点推介区域有关外商投资、外资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政策,提升昆明市外资招商引资竞争力。
(五)协助开展项目洽谈和企业考察活动。
(六)完成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公示时限
2023年8月24日—8月30日
十一、联系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520室,联系人:余偲源,电话:0871-********,电子邮箱:kmswjwzc@163.com。
十二、其他事宜
(一)申请期限
2023年8月24日—8月30日
(二)资料下载
申请单位可登录昆明市商务局网站下载《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附件)。
(三)报名方式。可通过邮件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将报名资料提交至我局。未按期发送相关资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材料要求
1.《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申报单位联系人、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
5.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公司资质、业绩证明资料、服务方案、廉洁承诺书等;
6.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五)材料评审。经市商务局初审后,对符合承接条件的拟承接主体(不少于3家)进行评审。我局组织购买服务评审后,择优确定承担机构。
(六)公示。确定承担机构后,在昆明市商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合同签订。公示无异议后,双方根据要求签订合同。
附件: 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
昆明市商务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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