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新区院区综合楼、公共卫生楼布类窗帘及医用隔帘购置项目公告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新区院区综合楼、公共卫生楼布类窗帘及医用隔帘购置项目公告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拟对我院郑州新区院区综合楼、公共卫生楼布类窗帘及医用隔帘进行购置。依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现对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新区院区综合楼、公共卫生楼布类窗帘及医用隔帘购置选项目进行公告。

内容:郑州新区院区综合楼、公共卫生楼布类窗帘及医用隔帘购置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窗帘或窗帘加工安装相关内容或含有装饰装修工程相关内容)符合该项目要求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起窗帘行业合同业绩4份以上(商谈现场提供原件)
*.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商谈现场提供原件)
*.提供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商谈现场提供原件)
*.提供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商谈现场提供原件)
*. 信用等级证书AAA,以及行业内荣誉证书 (商谈现场提供原件)
*、其他相关要求以商谈文件为准。
(3)技术部分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商谈现场提供原件供验真伪)
(4)商谈现场需提供产品实物面料及轨道配件等相关供货产品
(5)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劳动合同和2023年6月1日以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财务要求: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自然人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磋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事业单位和自然人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
(3)供应商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其他证明无效。
(4)供应商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罪查询(包括供应商“单位行贿罪”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罪”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其他证明无效。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消中选参与资格。

请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单位下载报名表完整填写并签字盖章后,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到我院招投标办公室报名。
报名表链接见公告下方附件。如有报名意向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及业绩清单。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08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工一街工二街交叉口太阳城宾馆北楼408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371-********
特别提醒:超出规定时间的不予接收。
附件:报名表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3年08月24日

标签: 公共卫生 医用隔帘 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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