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泽区2023年中央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公告
任泽区2023年中央第二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公告
一、补贴机具范围及要求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机具种类严格按照《河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修订)》确定的补贴机具以及追加补录的补贴机具产品进行补贴,我区符合条件的购机者都可按程序申报。重点支持提高粮油作物作业质量的高性能播种机、低损联合收获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专用机具、农产品初加工等急需急用机具。
(二)补贴机具要求。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机具范围内的产品,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其中:非牌证管理机具还必须将出厂编号用钢印打印在机体易见、易拓印、不易锈蚀和损坏的位置上,钢印打印深度要能保证清晰拓印。
二、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标准。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河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修订)》确定的补贴机具以及追加补录的补贴机具产品的标准执行,购机者购机时自主议价,全价购机。
三、资金使用及要求
2023年下达我区中央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66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实施,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文件精神,补贴资金原则上按照通过系统(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申请后审核合格的时间先后确定,在年度资金范围内按照“先到先得,资金用完为止”的原则,实行应补尽补。对2022年11月30日以前(以购机发票为准)购置的“国三”发动机机具,补贴申请可延期至2023年8月31日。对纳入“三合一”补贴范围机具(包括轮式拖拉机、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自走式青饲料收获机、自走式玉米收获机、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自走式花生收获机、自走式薯类收获机等品目或档次的机具),实行“先用后补”,即作业机具需完成一定标准的作业面积后方可兑付补贴资金。四、操作流程
(一)发布政策公告。农业农村部门通过网络、张贴公告、等方式,就补贴政策要求、资金规模、实施程序等进行公开、公告,让群众充分了解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和程序,做好补贴申请核验的各项准备。
(二)补贴申请。按照“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的要求,购机者购机后,通过扫描下载“河北农机购置补贴APP”,录入购机人信息、机具信息等,可随时自主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购机后要索取正式发票,发票上需注明机具名称、型号、数量、实际销售价格、购买人名称及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铭牌标号(出厂编号,动力机械包括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信息,牌证机械要依法办理牌证。
(三)申请受理及核验。农业农村部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系统不齐全、上报信息不合格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购机者应及时查看申请受理情况,对反馈信息按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对不按要求修改的给予作废处理。对符合条件的,于 13 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购机者需在工作时限内到核验地点带机接受核验,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农村商业银行社会保障卡)(单位用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及购机资料(购机发票、合格证等)、车辆行驶证等。
农业农村部门对购机者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现场实物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可免于核验,非牌证机械必须打有清晰钢印,否则不予补贴。核验无误的,核验工作人员签字并人机合影,并要求购机者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承诺签字,签署承诺书,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四)兑付补贴资金。区财政部门审核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审核无误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采取“一卡通”方式向购机者兑付资金。
五、有关政策要求
(一)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对连续多年购置大型机具的要说明机具的用途、使用状况等,对倒卖补贴机具等异常行为套取补贴资金的,追回补贴资金,取消补贴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二)个人年度享受补贴上限为15万元,单位和组织年度享受补贴资金上限为35万元。
(三)对于已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购置的机具,不能再申请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政策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四)本公告公告期7天,自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7至,公告期结束后开始农机补贴核验工作。
(五)核验地点:为方便群众进行机具核验,核验期间我局设置四个农机业务便民服务点,分别为:南留寨村西占国合作社(每周2)、辛店镇桥西盛发合作社(每周3)、任城镇三里桥以北万牛包装厂附近(每周4)、十里亭米强合作社(每周5)。农户可就近按照时间要求进行机具核验。因洪涝灾害不能及时核验的机具,购机者应向农业农村局报备。
(六)具体查询方法。1、登陆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在资金进度查询栏进行查询;2、登陆任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网站查询,网址:http://218.12.43.231:7505/bt_renxian/;3、查看任泽区农业农村局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4、咨询电话:0319-*******。
(七)根据测算,本次补贴资金预计可使用到2023年5月22日之前经初审合格的补贴申请,请广大购机户注意查看手机APP申请时间。
特此公告。
任泽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1日
标签: 农机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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