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七水厂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哈尔滨七水厂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哈尔滨七水厂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J0100G*****(SZSJ0100G23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七水厂改造工程已由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债和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专项债80%、自筹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七水厂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道外区哈尔滨七水厂院内。
2.3.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项目建设规模:改造建设工业水厂1座,工业水处理能力6万立方米/天,其中浊度小于 5NTU 的工业水,规模为 1 万立方米/天;浊度小于50NTU的工业水,规模为5万立方米/天。项目厂区占地面积******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6394.78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部分设施维修改造利用以及对部分现有设施拆除并重新建设等。1.拆除内容包括拆除清水池、吸水井、送水泵房、配套用房、锅炉房、围墙、大门等,共拆除池体4900立方米,拆除建筑2140平方米。2.现有设施维修改造部分包括加固现状取水头;维修改造取水泵房及厂区部分系统的工艺设备及管线、电气线路及设备、安防系统等,维修改造建筑面积612.75平方米,粉刷面积3504平方米。3.新建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稳压配水间、综合净水车间、清水池、吸水井、送水泵房、污泥脱水间、中控室、雨污水系统等。新建建筑面积为6394.78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及相关伴随服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并提供成果文件。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服务周期:计划2023年0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5日,共计21日历天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8.最高投标限价:195.94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招标人要求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提供承诺)。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16时00分至2023年9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09时30分。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2开标时间:2023年9月14日09时30分。
8.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11.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31号
联系人:0451-********
电子邮件:*********@qq.com
电话:张庆薇、舒美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保利城三期七号楼六号门市
联系人:韩永滨、刘卫清
电话:0451-********-802
电子邮件:zhgj0730@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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