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中医医院移址新建项目洗衣房设备采购招标人为盘锦市中医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洗衣房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盘锦市中医医院移址新建项目占地面积
*****.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
*****平方米,新建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本此招标设备为洗衣房设备一套,包含全自动洗脱机、烘干机、烫平机、空压机和排风管道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4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它要求:
截至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8日至2023年08月22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1402室)获取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报名期间周末不休息。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 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来电咨询,以邮件的方式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07日13:30,地点为辽宁省盘锦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现场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媒体转载一概无效。
7. 其他补充事宜
7.1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份(采用A4纸幅面制作,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顺序生成1个PDF格式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为经销商的)。
7.2 其他要求:
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
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合同估算额为人民币柒拾万元(¥700,000.00)。
7.3 投标人材料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可以进行付款及招标文件下载操作,未通过审核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此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获取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中医医院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180号
邮 编:
******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
156*****555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甲3号A座1402室
邮 编:
****** 联 系 人:杨海宁
电 话:
136*****097 2023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