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炼油系统分析小屋尾气直排隐患治理项目尾气回收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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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本标为智能化电子招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时需要在线维护基础信息,请投标人予以关注,尽早熟悉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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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招)燕山石化炼油系统分析小屋尾气直排隐患治理项目尾气回收系统15套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燕山石化炼油系统分析小屋尾气直排隐患治理项目尾气回收系统15套招标(WZ********-3809-*****-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尾气回收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尾气回收系统\WVS-W
15.00
包1-尾气回收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尾气排放系统问题需要进行调试、维修等现场服务时,制造方必须承诺在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无条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附书面承诺)。

3.1.7 2020至2023年,尾气排放系统国内外应用业绩不少于20台(附销售合同及发票,发票中货物名称必须为尾气回收系统或排放系统,发票中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为同系列产品);附不少于3份,用户应用情况良好的产品应用评价报告(必须加盖公章)。

3.1.8 尾气排放系统的所有接触介质的相关不锈钢材质不低于316SS,满足尾气的工况及防腐要求(附书面承诺)。

3.1.9 尾气排放系统能够结合火炬气等低压返回点的背压波动,自动调整背压,以满足仪表运行要求,无需手动调节(附书面承诺)。

3.1.10 尾气排放系统配置超压排放安全阀,放空形式满足用户要求,必须配置所有相关的紧急放空用阻火器、接头、堵头等(附书面承诺)。

3.1.11 尾气排放系统由金属机械、气动部件组成,无电气元件,满足所有现场爆炸性气体危险环境应用要求(附书面承诺)。

3.1.12 尾气排放系统配置:气动抽取控制器,压力控制调节阀,稳压阀,压力传感器,入口压力表(-150至150Pa),出口压力表(0至0.2兆帕)氮气压力表(0至1兆帕),氮气过滤减压阀,文丘里引射器,超压排放安全阀(0.8至1.2公斤)等(附有效证明文件)。

3.1.13 尾气排放系统功能: 可实现在线分析仪表出口压力补偿,保证在线分析仪表出口压力为80至120Pa;可实现超压自动排放,保护在线分析仪表运行安全;可实现样品气体增压,以满足火炬气管线等低压接入点排放要求 (附有效证明文件)。

3.1.14 尾气排放系统整机及配套附件结合现场要求配置齐全,安装调试后即可投用,无需用户提供其他附件(附供货清单与书面承诺)。

3.1.15 尾气排放系统采用恒压排放原理或补偿恒压排放原理,通过现场氮气补偿,在保证现场在线分析仪表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实现在线分析仪被测介质气体对火炬气等低压接入点的的增压排放(附有效证明文件)。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4日 8:00时至2023年8月30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05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9月05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北京招标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岗南路1号
地 址:
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2,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边江
联 系 人:
朱柏睿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bianjiang.ys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ubr@sinopec.com
2023年8月24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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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燕山石化炼油系统分析小屋尾气直排隐患治理项目尾气回收系统15套招标(WZ********-3809-*****-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尾气回收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尾气回收系统\WVS-W
15.00
包1-尾气回收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尾气排放系统问题需要进行调试、维修等现场服务时,制造方必须承诺在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无条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附书面承诺)。

3.1.7 2020至2023年,尾气排放系统国内外应用业绩不少于20台(附销售合同及发票,发票中货物名称必须为尾气回收系统或排放系统,发票中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为同系列产品);附不少于3份,用户应用情况良好的产品应用评价报告(必须加盖公章)。

3.1.8 尾气排放系统的所有接触介质的相关不锈钢材质不低于316SS,满足尾气的工况及防腐要求(附书面承诺)。

3.1.9 尾气排放系统能够结合火炬气等低压返回点的背压波动,自动调整背压,以满足仪表运行要求,无需手动调节(附书面承诺)。

3.1.10 尾气排放系统配置超压排放安全阀,放空形式满足用户要求,必须配置所有相关的紧急放空用阻火器、接头、堵头等(附书面承诺)。

3.1.11 尾气排放系统由金属机械、气动部件组成,无电气元件,满足所有现场爆炸性气体危险环境应用要求(附书面承诺)。

3.1.12 尾气排放系统配置:气动抽取控制器,压力控制调节阀,稳压阀,压力传感器,入口压力表(-150至150Pa),出口压力表(0至0.2兆帕)氮气压力表(0至1兆帕),氮气过滤减压阀,文丘里引射器,超压排放安全阀(0.8至1.2公斤)等(附有效证明文件)。

3.1.13 尾气排放系统功能: 可实现在线分析仪表出口压力补偿,保证在线分析仪表出口压力为80至120Pa;可实现超压自动排放,保护在线分析仪表运行安全;可实现样品气体增压,以满足火炬气管线等低压接入点排放要求 (附有效证明文件)。

3.1.14 尾气排放系统整机及配套附件结合现场要求配置齐全,安装调试后即可投用,无需用户提供其他附件(附供货清单与书面承诺)。

3.1.15 尾气排放系统采用恒压排放原理或补偿恒压排放原理,通过现场氮气补偿,在保证现场在线分析仪表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实现在线分析仪被测介质气体对火炬气等低压接入点的的增压排放(附有效证明文件)。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4日 8:00时至2023年8月30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05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9月05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北京招标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岗南路1号
地 址:
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2,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边江
联 系 人:
朱柏睿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bianjiang.ys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ubr@sinopec.com
2023年8月24日

(重招)燕山石化炼油系统分析小屋尾气直排隐患治理项目尾气回收系统15套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燕山石化炼油系统分析小屋尾气直排隐患治理项目尾气回收系统15套招标(WZ********-3809-*****-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尾气回收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尾气回收系统\WVS-W
15.00
包1-尾气回收系统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尾气排放系统问题需要进行调试、维修等现场服务时,制造方必须承诺在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无条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附书面承诺)。

3.1.7 2020至2023年,尾气排放系统国内外应用业绩不少于20台(附销售合同及发票,发票中货物名称必须为尾气回收系统或排放系统,发票中型号必须与投标型号为同系列产品);附不少于3份,用户应用情况良好的产品应用评价报告(必须加盖公章)。

3.1.8 尾气排放系统的所有接触介质的相关不锈钢材质不低于316SS,满足尾气的工况及防腐要求(附书面承诺)。

3.1.9 尾气排放系统能够结合火炬气等低压返回点的背压波动,自动调整背压,以满足仪表运行要求,无需手动调节(附书面承诺)。

3.1.10 尾气排放系统配置超压排放安全阀,放空形式满足用户要求,必须配置所有相关的紧急放空用阻火器、接头、堵头等(附书面承诺)。

3.1.11 尾气排放系统由金属机械、气动部件组成,无电气元件,满足所有现场爆炸性气体危险环境应用要求(附书面承诺)。

3.1.12 尾气排放系统配置:气动抽取控制器,压力控制调节阀,稳压阀,压力传感器,入口压力表(-150至150Pa),出口压力表(0至0.2兆帕)氮气压力表(0至1兆帕),氮气过滤减压阀,文丘里引射器,超压排放安全阀(0.8至1.2公斤)等(附有效证明文件)。

3.1.13 尾气排放系统功能: 可实现在线分析仪表出口压力补偿,保证在线分析仪表出口压力为80至120Pa;可实现超压自动排放,保护在线分析仪表运行安全;可实现样品气体增压,以满足火炬气管线等低压接入点排放要求 (附有效证明文件)。

3.1.14 尾气排放系统整机及配套附件结合现场要求配置齐全,安装调试后即可投用,无需用户提供其他附件(附供货清单与书面承诺)。

3.1.15 尾气排放系统采用恒压排放原理或补偿恒压排放原理,通过现场氮气补偿,在保证现场在线分析仪表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实现在线分析仪被测介质气体对火炬气等低压接入点的的增压排放(附有效证明文件)。

3.1.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7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4日 8:00时至2023年8月30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05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9月05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北京招标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岗南路1号
地 址:
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2,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边江
联 系 人:
朱柏睿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bianjiang.ys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ubr@sinopec.com
2023年8月24日
,北京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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