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拟采购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除臭装置活性炭采购询价公告
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拟采购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除臭装置活性炭采购询价公告
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拟采购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除臭装置活性炭采购项目,询价人为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一、供货要求:中标人应按现场需要供货,不得影响招标人正常需求。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为所投活性炭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活性炭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须满足以下①-③的所有要求:
①由投标人送检的,验讫日期为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的;
②检验项目须包含满足询价文件附件二报价表规格要求
③检验报告须具有CMA标志。
(5)所投产品在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没有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过重大的质量责任事故;
(6)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与分包。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电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向的报价人请于2023年8月24日下午15:30至2023年8月30日上午12:00期间(北京时间),登录“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 gz.jxgzwztb.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请未注册的投标人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咨询QQ:*********、**********。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参与项目的,责任自负。
2.投标人需完整填写参与,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项目采取线上参与,线下评定的方式。
六、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12时00分,以快递邮寄到达时间为准(密封递交,推荐使用顺丰快递),不接受现场递交。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 徐女士 电话:152*****169
2.逾期到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应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询价人: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华赣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152*****169
标签: 除臭装置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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