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邹圩镇高龙村表塘、磨塘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募社会合作方+工程总承包商EPC项目
宾阳县邹圩镇高龙村表塘、磨塘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募社会合作方+工程总承包商EPC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宾阳县邹圩镇高龙村表塘、磨塘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南宁市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4-******-04-01-******、2304-******-04-01-******;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湖南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靖西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湖南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靖西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宾阳县邹圩镇高龙村表塘、磨塘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合作方+工程总承包商(EPC)”,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分别在宾阳县邹圩镇高龙村表塘、磨塘实施,装机容量均为5.99MW。
该项目光伏电站共装设*****块 550Wp 单晶硅光伏组件,每28块组件串联为1个光伏组串,每 23路左右光伏组串汇入一台300kW 组串式逆变器,约2*5.99MW汇流后分别升压至10KV就近接入附近变电站,并网模式采用“全额上网”模式。
2.3招标范围:本次项目包含二个部分,各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2.3.1 资源合作:
(1)签署节能服务协议;
(2)签署三方水塘预租赁协议;
(3)水土保持方案;
(4)项目地形图测绘;
(5)地质勘察工作;
(6)土地租赁协议、土地租赁镇政府备案;
(7)选址意见;
(8)土地预审意见;
(9)环评意见;
(10)安评意见;
(11)农光互补项目批复;
(12)电网接入评审意见;;
(13)根据项目情况需要取得的合规性文件;
(14)工程建设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15)并网调试和验收(竣工验收、环保、安评、消防验收、质量监督验收等);
(16)落实当地企业招商引资享受的优惠政策;
(17)项目并网验收后协助招标人与电网公司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
(18)业务拓展及上述事项办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3.2工程总承包:
(1)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内利用坑塘水面建设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均为5.99MW;
(2)各地块施工范围内的检测、加固等改造内容(本改造部分涉及到拆除、恢复等,均在本工程范围内);
(3)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勘测、设计、供货、建筑、 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试生产、最终通过验收、人员培训及移交生产、性能保证、质保期 服务、结算、配合招标人决算审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含项目备案后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电网的接入批复性文件办理、并网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办理等)
(4)本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预算,竣工图设计和竣工结算编制;
(5)采购供货包括本工程建设范围内除单晶硅双玻光伏组件和逆变器外的全部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材料订货、供应、监造、催交、运输、验收、功能试验、现场卸车、现场仓储保管和发放等;施工包括本工程建设范围之内的全 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电气试验、保护整定及传动、设备调试、全部设备和系统的单体试运、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调试,投运送电;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竣工检验和项目竣工验收,并通过性能考核,实现正常送电目标后交付,并承担保修责任期。要求投标人对项目的先进性、完整性、可靠性、实用性以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负责;
(6)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建搭设和管理、施工后设施恢复、生态植被修复等工作;
(7)业务拓展及相关协调费用、水塘租赁协议签订及相关资料收集等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办理或配合招标人办理,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但不包含土地租赁费用);
2.4计划工期:
2.4.1资源合作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招标范围2.3.1条款:资源合作中(1)-(8)的全部内容;
2.4.2工程总承包工期(包含设计、施工):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 《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系统典型设计》 2012 年国家电网公司、《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2012、《太阳能资源等级总辐射》 GB\T*****-2014、《太阳能资源评价方法》 (QX\T89-2018)等国家、电力行业有效版本的相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2)施工质量标准: 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设备采购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一次交验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1.2财务要求:不要求;
3.1.3设计业绩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 / ;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2023年度本单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投标人须提供任命书并对项目任职加以承诺;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投标人须提供任命书并对项目任职加以承诺,并提供2023年度本单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1.8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需具备电力工程相关(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力、太阳能及其他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9专职安全员1名,必须具备3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持有安全员资格证书上岗。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三家;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
5.2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电子保函或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
5.2.1 采取银行转账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2.2 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交易电子化平台,在投标截止前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完成投标确认后,进入“我的投标项目”或“缴纳保证金”页面,针对本项目选择“担保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缴纳方式,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2.3采用保证保险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8月24日起 (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trade/index.jhtml)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75.241.163:8089/trade/index.jhtml) 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 证书。湖南 CA 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218.75.241.163:8089/trade/index.jhtml) 。
6.3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218.75.241.163:8089/trade/index.jhtml) ,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5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218.75.241.163:8089/trade/index.jhtml)上发布。
6.6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75.241.163:8089/trade/index.jhtml)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 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及开标时间为2023 年9月20日9时 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 1 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218.75.241.163:8089/trade/index.jhtml)进行同步公示。
9.监管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监督。 电话:073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靖西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兰路西侧1004室
联 系 人:刘磊
联系电话:173*****336
招标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
联 系 人:周银河 周君珊
电 话:0731-******** 133*****789 136*****260
标签: 发电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